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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成果 迎接复查
2007-06-20 21:02
□ 黄 倩 罗志豹
    日前,省政府结束了对第三批教育强县的复查工作,这同时也意味着第四批教育强县复查工作的开始。我市于2006年1月通过了省级教育强市评估验收,同年6月被省政府授予第四批教育强市。如何做好迎检工作?教育部门提出了以下要求。
    根据整改意见落实有关省级教育强市复查工作。教育强市评估验收时,专家组提出了3点意见,根据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求我市对教育投入的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强示范专业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与培养,强化科研兴校的理念,走学校内涵发展之路。
    评估验收时两项基本达标项指标要争取达标,其他已达标的指标要充分体现指标数据的先进性。我市符合创建省级教育强县的10项评定条件,在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25项指标中,我市已达标23项,有两项为基本达标。为了达到“初中、小学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的比例不低于85%和“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专用多功能教室、体育场地、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设备、图书和计算机配备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已制定的规划在积极予以实施,并逐步加大创建力度。
    逐一落实省第三批教育强县复查的六个主要方面,并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根据要求,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与创建教育强县相结合,今后凡对教育强县进行评估验收,都要把教育收费是否规范作为一项内容,达不到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的,不能命名为教育强县。强县复查时,未达到示范县标准的,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示范县标准的,取消强县资格。“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将是第四批省级教育强县复查的必达标准之一。今年我市要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并力求创建成功,为我市省级教育强市复查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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