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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管学生不再缩手缩脚 教师批评学生有了法律依据
2009-08-25 09:25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这几天,我们老师都在议论这个事,这说明班主任工作的辛苦和特殊性,已经得到社会的关注和认可,这是对我们最大的鼓舞。”提到教育部新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杭州青春中学资深班主任周慧老师用了一个词:欢欣鼓舞。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班主任的工作量、经济待遇和教育学生的权利等内容作出了新的规定。

 

  当班主任

  每月奖金只多三五十元

 

  “每天早上7点10分之前就要进教室了,早读、晨间谈话、午间谈话,再加上课间的一些事,几乎是连轴转,晚上回家后还要备课。”项金燕是朝晖中学的科学老师,3年前刚从学校毕业的她,现在除了每周12课时的科学课,还要带一个班的学生,对于每天连轴转的工作状态,项金燕坦言有些分身乏术。

 

  “像我们中学老师,一般一个主课老师要教两个班,如果还要担任班主任,实在有点吃不消,所以很多老师不太愿意当班主任,但评职称又必须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很多老师只能硬着头皮上任。”周慧说,不少班主任的希望是“只教一个班”。

 

  按照新《规定》,今后,班主任工作量将按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而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也将按超课时补贴发放津贴。

 

  “班主任工作是公认的辛苦和烦琐,这么多年下来,班主任的付出和得到,却严重不对称。”杭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张志龙处长介绍,现行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还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是30元/月、40元/月和50元/月。

 

  “这个标准当时看来还可以,但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标准却没变,按照现在的收入标准,这部分津贴已经是微不足道,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了。”张处长认为,新出台的《规定》,是对班主任工作量的一种回报,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

 

  首次规定“批评教育学生是班主任的权利”

 

  除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经济待遇,新《规定》还特别提到一点: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现在有些学生不太经得起批评,稍微说他几句,就跟你对着干,就连家长也拿他们没办法。”项金燕老师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事,“班里要推荐一个学生参加学校的学做爱心色拉活动,有个学生因为没选上,竟然摔门而去,找他谈话,他来一句‘不要你管’。现在有这个新规定,班主任和学生沟通起来可能更方便一点。”

 

  “以前大家说老师批评教育学生,更多的是责任;但从法理上讲,应该是先有权利,才有责任,新《规定》特别强调‘权利’这一点,这就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法权利。”张志龙处长认为,现在比较强调尊重学生、人文关怀,这让有些老师不太敢管学生,“尤其是有些孩子耐挫力差,老师稍微说几句,就有抵触情绪了,家长就来告状了,有部分老师可能就会放任不管了。现在,老师们不用缩手缩脚了,当然,这其中有一个‘度’的问题。”

 

  “班主任工作就是烦琐,我这几十年来已经习惯了,但刚看到新出台的《规定》,心里还是很开心,因为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认可。”孙东青是现代实验小学的语文老师,有20多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对于“批评教育学生”这一条,孙老师觉得,只要是负责的老师,即使没有这个规定,该批评的时候还是要批评。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4大亮点

 

  一是明确了班主任工作量,使班主任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

 

  二是提高了班主任经济待遇,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

 

  三是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

 

  四是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使班主任有更多的信心来做班主任工作。

 

作者:金婕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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