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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在杭高校大学生可参加医保
2009-08-27 07:58 来源:杭州网

    从9月1日起,我市将把在校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标志着杭州市在政策制度上实现了“全民医保”。

 

    根据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的《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学生,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

 

    大学生城居医保实行市级统筹,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住院治疗时,由个人先承担起付标准,其中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一次住院结算,不设起付标准。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按照现有规定继续执行。

 

    在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大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多家医疗机构就医,不再限定在校办医疗机构或单个合同医院就诊。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医务室,可申请纳入基本医保定点机构范围。

 

    另外,大学生在校期间连续参加城居医保的年限,还可与其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有利于医保政策的衔接。

 

    据了解,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全日制高校共有53所,在校学生41.51万人。其中省部属高校46所,在校学生36.1万人;市属高校7所,在校学生5.41万人。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建华介绍,将大学生纳入城居医保后,不管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办学性质如何,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将有效的减少学生患大病的后顾之忧,减轻了学校和学生家庭的负担。

 

作者:叶雯 童文洁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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