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讯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教育资讯

微信扫一扫分享

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2012-12-30 23:56

 日前,市教育局向全市各类幼儿园下发了《建德市学前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要求各幼儿园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保障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据了解,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内就读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中,残疾幼儿资助全额保育费;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资助保育费的50%。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年9月份开学时,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由幼儿园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各相关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

市教育局要求,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虚报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有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 郑伟林)

责任编辑: 金婷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