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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密智控指数迭代为4.0版 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
2020-05-15 10:15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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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浙江举行第四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疫情防控情况并回答提问。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通报我省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5月13日,我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5月13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其中境外输入1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8213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150人。

自2月14日建立“一图一码一指数”精密智控机制到今天刚好3个月,我省所有确诊病例清零,至今未有因复工复产复商复学导致的病例,疫情“五色图”自3月2日以来连续74天都是绿色低风险“一色图”,“健康码”绿码率为99.91%,精密智控指数已迭代为4.0版,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必须清醒看到,境外疫情输入和本土疫情反弹的风险明显存在,任何松懈麻痹都可能导致局势逆转,唯有慎终如始,才能在稳扎稳打中决战全胜。

下面,我就近期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加强重点地区来浙人员新冠肺炎检测。我省建立与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相对应的人员安全流动管理机制,将按国家分区分级标准确定为高风险的县(市、区)动态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鉴于吉林省舒兰市因发生聚集性疫情被列为高风险地区,我省于5月11日规定,对舒兰市来浙人员要求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保护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需及时到我省各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全域已为低风险地区。对三省六市来浙人员,除重点人群外,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等证明材料;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检测和管理工作,自发文之日延长30天,即截至6月9日。

上述重点人群范围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发热症状者;到目的地从事教育、医疗服务,包括在教学机构和医疗机构从事保洁、保安、保育等工作人员;到目的地从事公共场所服务、交通工具服务及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狱和看守所等特殊服务的人员,以及在相对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二、持续抓好境外疫情防输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所有入境人员都将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截至5月13日24时,我省有2073名入境人员正在集中观察,有3066名涉浙人员正在省外第一入境点集中观察。这是防范疫情风险的必要措施。在坚持一视同仁原则下,对孕(产)妇、老年人和其他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我省要求采取特别保障措施。对所有集中观察入境人员,都应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并注重精神抚慰和人文关怀,进一步寓管理于服务。

大力推进“净海”行动,坚决守牢“海上大门”。自5月1日起,全省1.8万余艘海洋捕捞渔船及辅助船已回港休渔。要加强巡航执法检查,对伏休渔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船归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防止通过渔船夹带人员非法入境。统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建立常态化受理和管控机制,对换班申请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步到位”,既加强疫情防控,又注重服务保障。

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同时,坚持助侨安侨和关爱留学生工作。通过包机、货机等渠道向意大利、法国、英国、比利时等国侨胞运送30余吨防疫物资,通过“义新欧”班列向西班牙运送口罩等物资和生活必需品20余万件。按照2万人规模筹集“侨爱心健康包”发往海外,帮扶因疫情受困的侨胞群体,并“点对点”向浙籍留学生寄送。开通海外侨胞健康关爱咨询平台,提供防疫指导和咨询服务。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开通意大利米兰至温州、美国纽约至杭州、英国伦敦至杭州、西班牙马德里至杭州临时航班,至今已有13个班次抵浙,帮助确有需要的留学人员等中国公民回国返乡。

三、进一步用心用情精准服务企业。疫情发生以来,我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密度出台“1+X”惠企政策,但政策的含金量要由落地率来转化。不少地方创新政策兑现模式,如杭州市推出“亲清在线”平台,对部分惠企政策实现材料“零提交”、政府“零审批”、申请“秒兑现”;其他地方也结合实际狠抓政策落实。总结各地实践探索,我省以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为基础,在“浙里办”集成打造省市县联动的“浙里亲清”营商专区,实现300余个涉企事项“一网”“一端”“一站式”在线办理。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如同个人有“健康码”,我省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以企业信用代码为身份标识的“企业码”试点。通过归集税务、社保、水电、信贷、信用等各类数据,形成以公共基础信息、企业授权使用信息为功能分类的个性化数字名片,并通过企业标签与政策标签相匹配,实现“码”上政策推送、“码”上诉求表达、“码”上事项直办、“码”上银行融资,用数据赋能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浙江新闻+】

对重点地区为何延长管控、幼儿园小朋友如何防护?这场发布会告诉你

5月14日,浙江举行第四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疫情防控情况并回答提问。

问:对来自黑龙江等三省六市的一般来浙人员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但为何对重点地区还要延长30天的管控?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对重点地区来浙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是我省加强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最近,省外发生了聚集性疫情,对疫情防控要慎终如始,前段时间,我省要求三省六市提供核酸检测材料,是基于当时的疫情风险等级作出的安排,随着疫情防控的变化,现在这些城市都是低风险地区,自然要做出调整。但是这个措施也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因为核酸检测的初衷是针对风险,对一个城市来浙人员,不同人群的风险系数也是有差异的。从精准防控、精密智控角度,对不同人群可以采取有所差异的措施。

我省划定的重点人群是针对风险系数相对较大的人群,一类是比较容易成为无症状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的人员,比如密切接触者、发热症状人员;另一类是患病后产生潜在风险较大的人员,比如从事教育、医疗服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等,他们一旦是病毒携带者,就可能会传染,导致群体性传染。对这一部分人员就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延长30天的必要的管控,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省建立与区域风险等级相对应的人员流动安全管理机制,对高风险地区的,我们动态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对中风险地区经评估后可能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吉林省的舒兰市也是基于这样的政策安排成为重点地区。和三省六市一样,随着疫情防控形式的变化,舒兰市也有一天不再成为重点地区名录。这在我省是机制性安排,不是针对某个具体城市。

问:目前,浙江各地幼儿园已经陆续开学。因为幼儿园的小朋友自我防护能力弱,大家特别关注,也存一些担忧。请问省里如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的开学管理工作?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幼儿园开学问题,社会公众十分关心,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对幼儿园开学,我们慎之又慎,因为幼儿是最弱小的,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更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注意。围绕幼儿园开学,我省既抓疫情防控,又抓保育保教,要统筹安排。

疫情防控和幼儿健康都是头等大事,必须要对各方面因素考虑充分,将各方面工作做得更好。我们按照国家防控技术方案,我省全面开展幼儿园筛查,消毒杀菌,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幼儿园开学,省里出台卫生防疫检查清单,逐园逐项清查,对重点地区师生全面开展核酸检测,总体来说,我们一定要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将工作做细、做扎实。幼儿园开学后,将实行封闭式管理。

我省根据开学探索了一整套措施,比如六项硬核措施,这些在幼儿园开学环节一项都不能少,健康码+测体温的准入机制,家长一律不入园。对于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可以开设接送专区,多条通道,分班次、按时段错峰出入,防止人员集聚。开学后,在幼儿园内要最大限度降低孩子们在物理空间分布密度。对幼儿来说,基本的活动应该是游戏,应该让他们多玩一些,活活泼泼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对于幼儿园小朋友是否戴口罩大家也很关心。根据国家方案,鉴于幼儿特殊的生理特征,幼儿园内不建议戴口罩,这也是基于风险评估的审慎考量。同时,对工作人员要做好防控。疫情防控期间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也特别提醒家长,送小朋友到幼儿园,要每天做好体温监测和如实报告。

幼儿是十分特殊的年龄层,不同家长会有不同诉求。政府的角度来说,履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由此来思考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幼儿园应该怎样开学,如何统筹好疫情防控和保育保教。对开学不那么放心的家长,完全可以自主选择,让孩子在家防护。我想,各地都应该允许广大家长有这样的自主权和自主性。也鼓励幼儿园做好非保教时间受家长委托的托管服务,帮助有需要的家长解决后顾之忧,将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幼儿园办好。

问: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尤为重要,目前我省困难群众情况如何,在救助困难群众方面有何工作举措?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生活困难群众探访摸排。特别是重病重残人员、不能返岗人员、失业人员及农副产品滞销家庭等群体的探访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省新增特困人员603人,低保10070人,低边3125人。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找到工作,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失业家庭和人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和转介服务等形式给予救助。全省临时救助858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289万元。

三是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以来,温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5个市新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全省低保最低月标准为725元,全省人均月低保标准836元,居全国省、自治区第一。

四是及时发放价格补贴。根据国务院新要求,按提高1倍的标准为全省85.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了3月份价格补贴,共1.8亿元,人均月补贴210元。同时,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发动省级各单位响应省慈善联合总会发起的“暖心行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

省慈善联合总会设立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救助三类人群:一是因患新冠肺炎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二是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生活无着落、失业、失学等困难群众;三是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

问:新冠疫情对我省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不少困难,而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所面临的困难必然会更多一些。请问,我省在疫情期间采取了哪些举措为残疾人纾困解难?

省残联副理事长黄树良:广大残疾人的特殊困难,一直牵动着党委政府的心。疫情一发生,我们就提出一个理念:“越是非常时期越要服务好残疾人”,全省残联积极行动,推出了一系列纾困解难举措,畅通了“五大通道”:

一是畅通助残救急“绿色通道”。发动全省2.3万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开展“两问两送”(问健康、送关爱,问需求、送服务)专项行动,有效保障了10.3万名精神残疾人正常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其中对2万多名精神残疾人落实了送药上门服务,在“全民居家”期间,累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物资保障等困难6万余个。

二是畅通兜底保障“政策通道”。对因疫情早期暂停残疾证办理给部分残疾人造成的困难,我们通过代办、帮办、上门办等服务补办残疾证,并按政策及时补发相应的“两项补贴”,累计惠及残疾人1.4万名。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体系,动员各类慈善公益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帮扶,已惠及9.2万人。

三是畅通专业服务“线上通道”。发挥全省60余家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骨干作用,整合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资源,组织推出在线康复训练、在线教育等服务,满足了全省2500余名听障、智障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教育需求。前三个月集中组织残疾人就业网络招聘会79场,推出岗位4768个,提供在线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职业指导8700余人次,有力解决特殊时期单位用工和残疾人就业需求。举办残疾人大学生招聘专场,9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千余就业岗位,约240名毕业生达成招聘意向。

四是畅通复工复产“护航通道”。我们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开展“走转改、三服务”,做好“产品助销员”“物资代购员”“助企指导员”“优惠政策帮办员”,指导帮助残疾人机构和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助残纾困文件,落实“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机构,可按照规定延期缴纳税款;对使用公有设施或租赁国有房屋经营的民营残疾人服务和就业机构,减免2月至4月的设施使用费(房租);落实“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机构,以及从事盲人按摩等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所需的场地(所)租赁补助政策”等8项扶持措施。

五是畅通心理干预“暖心通道”。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与省心理卫生协会联手组织100多名精神和临床心理学科专家,开通三条心理援助热线,面向全国提供专业心理服务,同时组织专家参加各类电视、网络心理健康节目直播,直接受众达700多万。

问: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请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省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如期实现?

省残联副理事长黄树良:我们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推进“8+1”高质量助残行动和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统筹推进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做好全省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定点教育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残疾人之家”等4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恢复运行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残疾人兜底保障。深化“两问两送”专项行动,对疫情影响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开展走访探视,落实各项纾困政策。

三是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按照中央“六稳”“六保”部署,扎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全年针对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2万人次,实现新增就业1万人。针对疫情,特别开展残疾人大学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对城乡低保低边家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实施托底帮扶,确保2020年全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四是抓深抓实省政府民生实事。落实“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000户,完成星级‘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300家”,探索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长效机制。

五是统筹推进重大助残项目。特别是加快“省残疾人之家”等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与中国残联战略合作协议等要求,着力建设好全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继续教育基地、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中国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等10个“中字号”“国字号”基地。

六是精心打造三大助残服务品牌。通过深化省部合作、完善扶持政策、升级服务内容,将浙版“残疾人之家”、“浙江特殊高等职业教育”和“浙江残疾人文化体育”这些最具特色的亮点、最有效的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在“重要窗口”建设中擦亮特殊“金名片”,打造特殊风景线。

再过几天(5月17日),我们将迎来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省政府残工委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的统一部署,在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精心谋划。省本级将实施十项助残活动,主要包括爱心1+1 合力助残行动、“千户万灯”公益助残行动、全省残疾人云相亲首场活动、网络直播带货助残、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竞跑者展示、向特殊学校赠书等等。

其中,“爱心1+1合力助残”行动线上启动仪式将在5月15日举行。本次活动由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省慈善联合总会等11家单位联合举办。活动中将授牌成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助残专业委员会”,发布十家社会组织助残项目;启动助力特教发展的“浙江省特教园丁奖”;深化“爱心助残1+1接力行动”,启动“爱星(自闭症)守护计划”等等。

我们还将在5月15日晚上,举行全省残疾人云相亲首场活动。关心帮助并切实改善残疾人婚姻状况,是我省整体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可喜看到,我省残疾人已婚率趋于“稳升”态势,但与健全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困难。今年我们重点关注残疾人婚恋难题,通过团省委的“亲青恋”和电视平台等大力开展残疾人相亲活动,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适时组织全省残疾人公益集体婚礼,为100对残疾新人举行集体婚礼。

我们准备借助淘宝、抖音等平台,帮助省内及对口地区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就业机构宣传、推销农副产品,助推残疾人线上直播带货营销新模式,打响“网红品牌”,激活“造血”功能。第一场带货直播将在5月16日晚上8:00在抖音平台准时上线。

各位记者朋友,我们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每一点进步和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格外关心关爱,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恳请各媒体朋友一如以往予以关注报道,共同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文明风尚。

问:疫情期间社会各界纷纷为抗疫捐款捐物,为疫情初期医疗物资紧缺提供了很大帮助,请问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方面是否公开公正,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这一点?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疫情初期,医疗物资紧缺。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省民政厅作为捐赠接收小组的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全力做好社会捐赠及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立足一个“快”字,迅速行动。疫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提请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捐赠公告,向社会募集资金和紧缺医用物资。第一时间发挥省慈善联合总会的行业统筹优势,率先向社会发布“募捐活动倡议书”,并于1月25日在腾讯公益平台发起“爱心驰援 共抗疫情”慈善项目,上线第一天募捐量就突破1000万元。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全球采购,1月27日就组织了首批10万个N99精密级医务口罩驰援湖北武汉,彰显了浙江的慈善速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30日,全省累计募集捐赠资金23.09亿元,累计募集各类医用口罩2867.75万只,防护服及一次性手术衣138.66万件,防护目镜27.64万副。

二是着眼一个“广”字,全球动员。充分发挥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红十字会、省慈善联合总会各自优势,利用各类网络、媒体,以信息化手段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全球总动员”,发动海内外侨胞、浙商、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捐赠,其中不仅有捐款捐物还有赶制医用物资、海外收购医疗企业的。截止到3月27日,民政厅授权作为进口捐赠物资受赠人的21家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和有关单位共办理境外进口捐赠登记1370单,捐赠物资折价达2.25亿元。

三是力求一个“准”字,精准对接。加强沟通对接,详细掌握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目镜等医疗物资的需求缺口,及时做好相关需求信息的发布,引导社会各界围绕疫情防控急需的专业医疗物资进行捐赠。一方面,我们加强与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的沟通,根据捐赠渠道的特点和形势变化制订适时可行的政策制度,使捐赠流程和渠道更加通畅和高效。另一方面,我们与各大医院、社会组织保持联系,获取第一手需求信息。同时,加强民间慈善力量的统筹,与慈善会系统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大联盟,互相协作,共克时艰。

四是突出一个“严”字,阳光运作。根据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的要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省民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规章,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督促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建立公开募捐一日一报制度。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加强慈善捐赠信息公开,要求慈善组织至少每三天公布一次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

社会捐赠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倾力相助。借此机会,我们要郑重感谢广大海外侨胞患难与共、守望相助的手足之情,为家乡竭尽所能捐赠医疗物资,支援一线抗击疫情;感谢广大浙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一掷千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重大贡献;要感谢广大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原标题:浙江精密智控指数迭代为4.0版 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

责任编辑: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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