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德市2011年四季度拟新增享受城乡低保(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名单的公示
根据《建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建政【2008】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突出低保审批程序特别是公示到位、动态管理的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救助行为,现将2011年四季度拟新增享受城乡低保(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7日。在此期间内,如有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欢迎向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64723608 64723816 64713985
建德市民政局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