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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2-10-17 14:30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贯彻省质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千争创万导入”活动的指导意见》(即在全省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环保行业等领域的企业开展“千家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万家企业导入有效质量管理方法”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组织)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全面质量管理模式、精益管理、6б管理、5S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式,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建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建政办〔2011〕152号)规定,决定开展2012年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

二、申报对象

凡在建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的 “一、二、三”产业符合建德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导向的企业(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建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

(2)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本市同行业前茅,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4)在推进员工的创业再创业,推进技术跨越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对象在近3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1)在市级以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中出现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2)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发生;

(3)因企业(组织)责任而引起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2)自我评价报告。企业(组织)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3万字以上(含图表);

(3)《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企业(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完整;

(4)证实性材料。企业(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其中(1)、(2)、(3)项需提供一式二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五、申报要求

1.企业或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后,经乡镇(街道)或行业协会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市评审办,设在市质监局)申报。

2.各申报企业(组织)务必在2012年10月30日前,将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质评办。上报截止期后,市质评办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4. 市质评办要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建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等表格可到建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jd12365.gov.cn)。

2、未尽事宜,请与市质评办联系(地址: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419号208室,联系人:蒋宏,电话:58305865,传真:58305859)。

附件:

1、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责任编辑: 郭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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