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水利水产局
建德市统计局
2014年5月26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
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开展了第一次水利普查。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经过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三年的共同努力,建德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河流。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2条,总长度598.4公里(详见表1),其中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为新安江、兰江、富春江。
表1 河流基本情况汇总表
流域面积 |
数量(条) |
市(县)域内总长度(公里) |
10000平方公里以上 |
3 |
84.2 |
1000~10000平方公里 |
0 |
0 |
500~1000平方公里 |
1 |
33.7 |
100~500平方公里 |
7 |
162.5 |
50~100平方公里 |
8 |
135.4 |
10~50平方公里 |
23 |
182.6 |
合计 |
42 |
598.4 |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水库。共有水库142座,总库容217.288亿立方米(详见表2)。其中:已建水库138座,总库容217.263亿立方米;在建水库4座,总库容0.025亿立方米。数据包括新安江水库。
表2 水库工程汇总表
水库规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合计 | ||||
大(1) |
大(2) |
小计 |
小(1) |
小(2) |
小计 | |||
数量(座) |
1 |
0 |
1 |
1 |
25 |
115 |
140 |
142 |
总库容(亿立方米) |
216.260 |
0 |
216.260 |
0.218 |
0.507 |
0.303 |
0.810 |
217.288 |
水电站。共有规模以上(装机容量500千瓦以上)水电站14座,装机容量67.76万千瓦(详见表3)。其中包括新安江电站。
表3 水电站工程汇总表
水电站规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合计 | ||||
大(1) |
大(2) |
小计 |
小(1) |
小(2) |
小计 | |||
数量(座) |
0 |
1 |
1 |
0 |
0 |
13 |
13 |
14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0 |
66.25 |
66.25 |
0 |
0 |
1.51 |
1.51 |
67.76 |
共有规模以下水电站33座,装机容量0.61万千瓦。
水闸。共有规模以上(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以上)水闸2座(详见表4)。其中:节制闸2座。共有橡胶坝1座。
表4 水闸工程汇总表
水闸规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合计 |
数量(座) |
0 |
2 |
0 |
2 |
比例(%) |
0 |
100 |
0 |
100 |
共有规模以下(过闸流量1~5立方米每秒)水闸1座。
堤防。共有5级以上各类江河堤防长度为107.469公里(详见表5)。
表5 堤防工程汇总表
堤防级别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合计 |
长度(公里) |
0 |
0 |
12.169 |
40.007 |
55.293 |
107.469 |
比例(%) |
0 |
0 |
11.32 |
37.23 |
51.45 |
100 |
共有5级以下各类堤防566.599公里。
泵站。共有规模以上(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以上或装机功率50千瓦以上)泵站39座(详见表6)。其中:已建泵站38座,在建泵站1座。
表6 泵站工程汇总表
泵站规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合计 |
数量(座) |
0 |
2 |
37 |
39 |
比例(%) |
0 |
5.13 |
94.87 |
100 |
共有规模以下泵站250座。
农村供水。共有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348处,受益人口19.8225万人(详见表7)。
表7 农村供水工程汇总表
工程规模 |
数量(处) |
受益人口(万人) |
设计供水规模200立方米每天以上 或设计供水人口2000人以上 |
26 |
7.8376 |
设计供水规模20~200立方米每天 或设计供水人口200~2000人 |
191 |
10.7460 |
设计供水规模20立方米每天以下 且设计供水人口200人以下 |
131 |
1.2389 |
合计 |
348 |
19.8225 |
共有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1405处,受益人口13.7334万人。
塘坝窖池。共有塘坝3026处,总容积2582.75万立方米。其中: 1万~10万立方米塘坝802处,总容积1987.45万立方米。共有窖池138处,总容积2.3007万立方米。
灌溉面积。共有灌溉面积24.3864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23.0037万亩,园林草地等非耕地灌溉面积1.3827万亩。
灌区建设。共有灌溉面积50亩以上灌区611处,有效灌溉面积20.6922万亩(详见表8)。
表8 灌区汇总表
灌区规模 |
数量(处) |
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
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 |
0 |
0 |
设计灌溉面积1万~30万亩 |
1 |
0.7500 |
灌溉面积50~1万亩 |
610 |
19.9422 |
合计 |
611 |
206922 |
地下水取水井。共有规模以上(灌溉用井管内径200毫米以上或供水用日取水量20立方米以上)机电井18眼,年取水量共115.0644万立方米(详见表9)。
表9 机电井汇总表
取水用途 |
数量(眼) |
年取水量(万立方米) |
灌溉 |
1 |
4.5000 |
供水 |
16 |
89.5644 |
其它 |
1 |
21.0000 |
合计 |
18 |
115.0644 |
共有规模以下机电井和人力井28511眼,年取水量共428.4221 万立方米。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29400.5284万立方米(详见表10)。
表10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汇总表
类别 |
居民 生活 |
农业 |
工业 |
建筑业 |
第三 产业 |
河道外生态环境 |
合计 |
用水量(万立方米) |
2209.1134 |
14485.8378 |
11834.6351 |
37.711 |
614.731 |
218.5001 |
29400.5284 |
比例(%) |
7.51 |
49.27 |
40.25 |
0.13 |
2.09 |
0.74 |
100 |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共有规模以上(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以上,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以上)河湖取水口59个,规模以下河湖取水口275个。
地表水水源地。共有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或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地表水水源地7处。其中:河流型水源地4处,水库型水源地3处。
治理保护河流。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中,按现有规划,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312.20公里。其中:已治理河段长度为123.47公里,占有防洪任务河段长度的39.55%;在已治理河段中,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123.47公里。
五、水土保持情况
土壤侵蚀。土壤侵蚀总面积319.30平方公里,均为水力侵蚀(详见表11)。
表11 土壤侵蚀面积汇总表
侵蚀强度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合计 |
面积(平方公里) |
235.04 |
69.42 |
10.45 |
3.76 |
0.63 |
319.30 |
比例(%) |
73.61 |
21.74 |
3.27 |
1.18 |
0.20 |
100 |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普查各种治理措施治理总面积1008.657平方公里,其中梯田115.566平方公里,水保林728.56平方公里,经济林123.531平方公里,封禁治理40.33平方公里,其他0.67平方公里。坡面水系工程控制面积0.67平方公里,控制长度17.8公里。小型蓄水保土点状工程4498处,线状工程2.0公里。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共有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26个,从业人员173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5人,大专以下学历人员148人。
共有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含具有水利管理职能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16个。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工程规模、等级的主要划分标准如下:
1、水库:
大(1)型水库:总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
大(2)型水库:总库容1亿~10亿立方米;
中型水库:总库容1000万~1亿立方米;
小(1)型水库:总库容100万~1000万立方米;
小(2)型水库:总库容10万~100万立方米。
2、水电站:
大(1)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以上;
大(2)型水电站:装机容量30万~120万千瓦;
中型水电站:装机容量5万~30万千瓦;
小(1)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万~5万千瓦;
小(2)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下。
3、水闸:
大型水闸: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每秒以上;
中型水闸:过闸流量100~1000立方米每秒;
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立方米每秒以下。
4、堤防:
堤防的等级标准以其设计防洪(潮)标准来划分。
1级:100年一遇以上;
2级:50~100年一遇;
3级:30~50年一遇;
4级:20~30年一遇;
5级:10~20年一遇;
5级以下:10年一遇以下。
5、泵站:
大型泵站:装机流量50立方米每秒以上或装机功率1万千瓦以上;
中型泵站:装机流量10~5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1000~1万千瓦;
小型泵站:装机流量10立方米每秒以下或装机功率1000千瓦以下。
[3] 本公报涉及规模、等级的划分:“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用“~”表示的,均包含前数,不包含后数。
[4] 河流基本情况为本市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