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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2015-09-15 11:19

关于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新安江街道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房屋建造年代已久且房屋地势低,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进行改建。根据该地块的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现将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如下:

一、东至:艾溪路;

二、南至:铁路货场;

三、西至:月亮湾小区;

四、北至:外海月亮湾大酒店。

(点击下载):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房屋征收红线图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

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收范围已确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房屋抵押登记,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暂停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10日。

征收范围为:新安江街道叶家社区艾溪路1幢、2幢、3幢等(详见规划红线范围为准图)。

东至:艾溪路;

南至:铁路货场;

西至:月亮湾小区;

北至:外海月亮湾大酒店。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建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登记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对月亮湾区块(新安江铁路货场东侧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现将有关调查登记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居民做好准备,配合征收调查登记工作的开展。

一、 征收范围:

1、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叶家社区艾溪路1幢、2幢、3幢等(详见规划红线图)。

2、四至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东至:艾溪路; 南至:铁路货场;

西至:月亮湾小区; 北至:外海月亮湾大酒店。

二、调查及核对时间:

2015年 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止。

三、调查内容:

详见征收范围内房屋分户调查表。

四、配合事项:

1、留人在家,如当日无法留人,请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另约时间。

2、准备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租赁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舒志强 电话:13968137212

2、办公地点:新安江街道叶家路103号。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 邓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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