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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2016-02-14 15:15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房屋建造年代已久,房屋较为陈旧。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实施旧城改建。根据该地块的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通告如下:

一、东至桔园小区;

二、南至环城北路;

三、西至金地家园小区;

四、北至山。

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

附件: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4日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旧城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已确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房屋抵押登记,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暂停时间:2016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3日。

东至:桔园小区 ;

南至:环城北路;

西至:金地家园小区;

北至:山。

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 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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