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23省道航头至界头段改建工程是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函【2011】242号、浙江省国土厅浙土字A【2015】-0519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也已全面启动。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凡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都要提前迁移,为了尽早安排,现公告如下:
1.迁坟范围:建德市23省道航头至界头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具体位置以现场征地放样红线为准)。
2.迁坟补偿办法: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建政函【2014】142号《关于印发建德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3.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前,应将坟墓从本工程红线范围内迁出,逾期未登记和迁移的,按无主坟进行处置。
4.请涉及坟墓迁移的农户到所在镇政府或村委会联系办理。
联系人:航头镇政府,林上春,电话:64521876
大同镇政府,邹一军,电话:64585889
李家镇政府,方建卫,电话:58313692
建德市23省道航头至界头段
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