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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批前公示
2016-05-20 09:47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梅城古镇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地指导古镇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已完成《梅城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本次规划公示时限为三十天,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和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建德市住建局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处或梅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64141955)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日——5月30日

公示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梅城镇镇域152.4平方公里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与梅城镇城镇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 现状概况

梅城镇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截止目前,梅城镇域范围内现有12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文物保护点2处,历史建筑98处。

四、保护层次与重点

1、保护层次

建立镇域、历史镇区、历史文化遗存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2、保护重点

(1)格局保护:保护镇域“依山傍水、山田共融”的自然山水格局,以及历史镇区“两湖相望,群山环抱“的自然山水格局。

(2)历史镇区(府城)与传统村落保护:保护并延续历史镇区(府城)、传统村落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

(3)物质文化遗存保护: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反映传统风貌的民居古宅、古树名木、历史环境要素等物质文化遗存的真实性,保护其所携带的全部历史信息。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并弘扬民俗艺术、传统技艺及传统人文活动等优良的地方传统文化。

五、总体保护框架

保护“山-水-城-村”的空间格局,突出对梅城镇历史镇区(府城)及其所依托历史环境的保护,在镇域范围内形成“一府二水、三山四村、多点多项”的整体保护框架。

1、一府:严州府城。

2、二水:“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水系生态景观保护带和兰江水系生态景观保护带。

3、三山:北部、南部、东南部山体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区。

4、四村:具有一定传统、自然风貌规模的传统村落。

5、多点:分布于府城和古村落外的其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物质文化遗产。

6、多项:流传于镇域范围内的民间舞蹈、民间文学、民间戏曲、民俗、民族语言、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六、历史镇区保护区划范围

历史镇区保护区划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1、核心保护范围

以正大街、南大街、府前街为中心轴线,东西两侧一定区域范围,包括建德二院及部分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范围,用地面积约34.20万平方米。

2、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以民国时期梅城古城墙遗址为核心,南至新安江岸线,西至规划环城西路、梅花南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开元禅寺,北至规划环城北路、山上规划游步道道路中心线,东至山上规划游步道道路中心线及河岸岸线所围合区域,除去核心保护范围的其他区域,用地面积约110.47万平方米。

3、环境协调区范围

南至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风景名胜区界线或外围保护地带,西至规划桥梁,北至山体山脚及山上道路,东至三都大桥及山脊线索围合区域,除去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的其他区域,用地面积约2367.18万平方米。

七、建筑高度控制

1、维持原高区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维持原高,不得变更;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允许有超过规定高度的建、构筑物,不符合要求的应拆除或整治。核心保护范围内,现有遗存质量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和建筑群,应保持原有高度。

2、6米檐口控制区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非历史建筑高度控制在两层以下,需要整修和改造的建筑,屋顶均为坡屋顶,其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米,并要求保证景观连续性。

3、6—18米檐口控制区

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根据建筑距离核心保护范围的远近,以及区域视线控制要求,有针对性的设定不用高度控制要求。建筑高度以正大街、南大街和府前街为轴线,以第一层次高度控制为基线,高度向东、西两侧呈阶梯状逐渐升高,高度控制在6—18米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遵循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距离核心保护范围较近及紧邻重要视线廊道上的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距离核心保护范围较远且远离重要视线廊道上的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对该区域内属于修缮、维修、改善、保留的建筑保持原高,对超过此限制的建筑可视其景观影响程度逐步整修、改造或拆除。

八、主要图纸

1、镇域文物古迹分布现状图

2、历史镇区文物古迹分布现状图

3、镇域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框架图

4、历史镇区保护区划图

5、历史镇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6 、历史镇区及周边用地规划图

7、历史镇区及周边道路交通规划图

8、历史镇区展示利用规划图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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