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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2017-01-20 15:31

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第201701号

现发布《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请认真执行。

代市长:朱欢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春节前我市以晴好天气为主,森林消防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建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12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令期。森林防火禁令期间,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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