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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安南屏公寓、金塘小区公寓房选房规则公示
2017-10-31 16:08

公 示

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实施洋安社区南屏公寓、金塘小区公寓房分房工作。现将《南屏公寓、金塘小区公寓房选房规则》及《选房序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请拆迁安置户仔细阅读、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在2017年11月6日前向开发办投诉咨询,咨询电话:0571-64741821。

特此公告

                                                 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洋安南屏公寓、金塘小区公寓房选房规则

为确保南屏公寓、金塘小区公寓房选房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选房规则:

一、选房对象和条件

1、参加南屏公寓、金塘小区公寓房选房的对象是已与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建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尚未安置的拆迁安置户。

2、选房必须由协议签订本人前来,并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如协议签订人因故无法前来,应委托其家庭有行为能力的主要成员参加选房,填写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洋安、洋溪开发办对委托书只做形式审查。

二、选房方式

1、原上洋安、洋安自然村与原窑上自然村因拆迁时间不同,编排序号分开,选房分开。上洋安、洋安自然村拆迁安置户先进行选房,原窑上自然村拆迁安置户后进行选房。

2、南屏公寓为第一阶段选房。

3、金塘小区公寓房为第二阶段选房:原上洋安、洋安自然村和原窑上自然村拆迁户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房(详见划片示意图)。

4、本次选房采取提前看房、图纸上选房,南苑、北苑一起选,一户有不同户型一次性选完的方法。要求安置户在规定的看房时间内仔细看房,做好备选方案,选房时不再安排看房时间。严格按规定时间选房。

选房区一户不超过3人。

三、选房顺序

(一)原上洋安、洋安自然村

第一批:主干道拆迁安置户

第二批:原上洋安、洋安拆迁安置户

第三批:原签订排屋协议后改签公寓房协议的拆迁安置户

第四批:原高速公路拆迁户申请按洋安新区政策安置的安置户

第五批:其他(户)

(二)原窑上自然村

第一批:原窑上拆迁安置户

第二批:其它(户)

四、看房、选房时间和程序

全部履行《拆迁安置协议》规定义务的拆迁安置户,按以下方式选房:第一、履行完义务时间未超过本人选房序号的,按原公示序号参加选房;第二、履行完义务时间已超过本人选房序号的,其选房序号排在履行义务当天最后一位选房人序号后面参加选房。

1、看房时间另行通知(看房时间七天)。

2、选房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3、选房程序:

①按公示后的《选房序号》、选房通知时间到现场进行选房。

②拆迁安置户应在轮到自己选房后30分钟内选定安置房,填写《选房申报及结算表》,并签字、捺印予以确认。如果超过时间仍未确定所选房屋或选定房屋后拒绝签字、捺印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待本次选房结束后另行处理。

③未按《选房通知》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视情况按如下方法处理:

拆迁安置户迟到在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到达选房现场的,迟到者按正常序号选房;超过30分钟,下一选房户已进入选房程序,迟到者顺延一位。

当日选房结束时,安置户仍未到达选房现场的,待到达选房现场之日正在选房户后一位选房。

五、房款结算、钥匙领取

1、选定安置房后当场办理结算手续,缴清房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后领取安置房钥匙。

2、安置房结算面积以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六、如在选房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一经核实,取消选房人的选房资格,已选房的依法收回安置房。

七、拆迁安置户在选房前应仔细阅读本《选房规则》,严格按本规则进行选房。

八、本规则由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点击查看附件:选房序号          

责任编辑: 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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