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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上半年科普工作项目的通知
2019-04-01 15:15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45号),以及《杭州市加强基层科普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杭科组〔2018〕2号),按照杭州市科协《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协科普和学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科协〔2018〕40号)、《关于印发建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办函〔2017〕12号)要求,现就2019年上半年科普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9年上半年科普项目申报类型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科普示范创建、科普设施建设、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科普惠农培训活动、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科普资源开发建设等。

二、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

(一)采取公开申报、前置审核(或称形式审核)、会议审议、网上公示、下达工作、绩效考核的科普项目管理程序,加强和完善科普项目的管理。各申报单位可在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公告通告”栏内下载《关于申报2019年上半年科普项目的通知》、《建德市科普项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2019年建德市科普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申报表》,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名、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送初审。市科协科普科负责科普项目申报收集。

三、申报要求

(一)请仔细阅读《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市科协科普工作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建德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经验,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以同一单位名称申报建德市科普工作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项目(包括联合申报),联合申报要求明确各方工作分工。

(四)重点科普项目按实际投入额50%范围内给予补助,项目申报经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般科普项目申报经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管理办法》申报要求和范围、绩效目标或预期效果不明确、重复申报、一题多报及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而未能表达清楚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环节。申报金额不能超过《管理办法》相关项目的申报要求。

(六)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七)申报单位应有较好的完成项目的基础条件,项目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项目预期成果和绩效目标是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目标明确、内容务实、绩效显著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联系人:建德市科协科普科陈宵鸳;电话:64722669  

邮箱:408449906@qq.com;

附件:

关于申报2019年上半年科普项目的通知.doc

建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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