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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博物馆展品(藏品)征集公告
2020-04-14 16:59

  为更好地弘扬建德地域文化,进一步丰富我市博物馆馆藏藏品和展陈实物资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展品(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标准

 1、反映建德自然环境与资源的地质实物、生物化石和标本等。

 2、反映建德历史上各时期遗留下来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及老物件,包括石器、陶瓷器、金银铜铁等金属器、玉器、字画(含手稿、文献、图书资料)等。

 3、反映建德地域特色(兼顾全国)、具有较高价值的非遗展品(藏品)。

 4、其他有必要征集的展品(藏品)。

 二、征集途径、方法

 本次征集方式包括无偿和有偿两种。

 (一)无偿征集方式包括:

 1、无偿捐赠:是指展品(藏品)所有权人自愿捐赠,征集单位无需支付报酬。根据捐赠展品(藏品)的数量、质量和价值,可相应给予颁发捐赠证书或展厅冠名等权益。

 2、部门移交:是指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市场监管和海关等部门在查处案件或收缴、罚没的各类文物、艺术品,以及考古发掘的各类文物,按规定通过手续移交给博物馆。

 3、无偿调拨:是指根据展陈、收藏需要,向相关国有单位进行展品(藏品)调拨、征集,提供市博物馆收藏、展陈。

 4、复制归还:是指对于不愿意将展品(藏品)面世的所有人,根据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由市博物馆复制后将展品(藏品)原件归还所有人。

 5、寄存代管:是指在不改变展品(藏品)所有权的情况下,由市博物馆代为展示和妥善保管,并向展品(藏品)所有人颁发纪念证书。

 6、其他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二)有偿征集方式包括:

 1、协商转让:是指与展品(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进行协商而取得展品(藏品)的购买方式。

 2、捐赠奖励:是指展品(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将其展品(藏品)捐赠给征集单位,经过协商,而由征集单位付给一定的奖励费。

 3、拍卖购买:是指通过国内外拍卖市场,采用拍卖手段而合法取得展品(藏品)的方式。

 4、其他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程序

 (一)展品(藏品)等所有人先将相关照片等电子资料提交至建德市博物馆展品(藏品)征集专班联系人邮箱。

 (二)经“建德市博物馆展品(藏品)征集专班”初审后,由相关专家对展品(藏品)进行鉴定和价格评估。其中,文物展品(藏品)由“建德市博物馆”委托省市具有文物鉴定资质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文物鉴定书,然后按照展陈、收藏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征集。

 (三)根据征集情况研讨是否给予展品(藏品)所有人适当奖励。

 (四)办理移交转让手续,展品(藏品)入库,同时办理费用支付等。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 国信路166号·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103室

 联系人:胡晓伟

 联系电话:0571-64726059

 邮箱:1045383450@qq.com

 

责任编辑: 胡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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