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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2020-06-19 13:08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我市考生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今年我市高考和学考考点设在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梅城镇、寿昌镇,中考考点设在新安江街道、梅城镇、寿昌镇,大同镇、乾潭镇、大洋镇。除抢修抢险工程外,以上这些镇(街道)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22时至6月27日6时、2020年7月1日22时至7月10日6时。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

二、在2020年度中考日(6月26日、27日)、高考日(7月7日、8日、9日、10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7月17日、18日、19日,2021年1月初(具体日期待定)],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各考点周边禁止下列行为:

(一)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二)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三)机动车船鸣喇叭;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中高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噪声管理职能部门和公开电话

市公安局:110 (道路交通、商业经营高音喇叭、燃放烟花爆竹噪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12345(工业企业生产噪声)

市城管局:12345(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商业经营噪声)

港航建德管理处:12345(船舶噪声)

责任编辑: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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