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防汛安全管理,落实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中小型水库、堤防、农村水电站等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公布后若遇部分领导调整的,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
我市4月15日进入汛期,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加强检查督促,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中小型水库、堤防、农村水电站各责任人以及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巡查员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2022年建德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 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2年度建德市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3.2022年度建德市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4.2022年度建德市堤防安全责任人名单
5.2022年度建德市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建德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建德2022年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2-4:建德市水利工程2022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5:2022年度建德市农村水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