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态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经济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

精减退职等三类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提高
2006-09-25 06:43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四家部门联合下文对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再次作了调整。

  文件规定,凡符合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580元和520元,医疗保健费调整为65元;凡符合省委办[1981]24号和浙劳人险[1984]217号、(84)财行440号文件规定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380元。同时,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对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也相应作了提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不同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265元、340元、400、440和520元。以上补助新标准从2006年7月1日执行。

  据悉,2001年至今,我省已连续五次提高精减退职、计划外长期临时工、遗属等三类人员的困难补助费标准。

  作者:郑芳华 责任编辑:余 锋

责任编辑: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