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寿保险公司建德分公司将一笔10万元贷款意外伤害保险赔款送交到新安江信用卡,用于偿还新安江王某在该社的一笔贷款本金赔款。
原来王某因办厂资金周转之需,于今年5月在新安江信用社贷款10万元,期限为一年。贷款时,王某花了240元购买了一份由信贷员向他推荐的“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想,9月20日,王某在一次机器操作中不幸意外死亡,当其家人在悲痛之余还在当心10万元贷款无法偿还时,幸好王某投保了该项保险业务,在接到新安江信用社报案后,保险公司调查人员经过了细致调查核实,并在最短时间内将10万元赔款按约定以信用社为受益人进行了理赔,进而解决了王某家属10万元贷款偿还之忧。
据了解,市信用联社自去年开展该项业务以来,共为8位贷款户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在为他们解决偿还贷款之忧的同时,也为自身有效地规避了各种贷款风险。(记者 胡晓坤 通讯员 周寿光)编辑: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