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核查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村(社区)内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填好公示表,将本村(社区)现有的城乡低保家庭全部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村(社区)干部评议。以村(社区)为单位,由乡镇(街道)组织召开村(社区)两委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本村(社区)的所有低保家庭逐户进行评议,必要的上门核实。
3、完善验证制度。为方便低保家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需要对现有低保家庭进行一年一次的验证。
核查的重点是:死亡或不符合低保条件需取消的;需要增减补助标准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台账资料不全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家庭人口发生变化需变更的;尚未享受低保,符合条件需新增的。
本次核查要求在6月20日前结束。(乐照明)编辑: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