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蒋某是位养鸡户,前段时间他在兽医店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批“价廉物美”的鸡饲料。没想到喂养十余天后,小鸡不仅没有长大,反而出现了脚软或不能站立的症状。在仔细查验使用的饲料后,蒋某惊讶地发现,自己本来要购买的是肉小鸡料和中鸡料,可标签上却显示是草小鸡料,他怀疑小鸡的症状很可能和饲料营养成分不足有关。他马上向梅城消协分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梅城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蒋某家中调查取证,并及时和兽医店店主联系,核实事情经过。由于梅城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并不熟悉草鸡饲料和肉鸡饲料之间的营养成分区别,随后他们向养鸡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咨询。
通过深入调查和取证,梅城消协分会最终证实,蒋某饲养的小鸡品种为三黄鸡,其对饲料的要求区别于其他普通肉鸡饲料,而食用的草鸡饲料很有可能是导致小鸡营养不良的真正原因。在消协分会的协调下,生产厂家余杭饲料公司对蒋某还未使用的饲料作退款处理,同时还给予蒋某3000元经济补偿。蒋某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当场与厂家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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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养殖户,在购买饲料及添加剂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商品的标签,弄清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胡燕群 通讯员 唐卫平) 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