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3名,现场检查下涯镇所在地及马目的食品批发经营户共10家,所查的单位均按规定取得定型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抽查食品从业人员20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18名;所查的10家单位经营食品能做到整齐摆放,分类存放;保健食品经营规范,均有保健食品标识、卫生许可证号,保健食品宣传功能均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卫生要求,未发现扩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或虚假宣传。说明通过近几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和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农村保健品市场有了根本好转。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食品生产厂家出厂销售的产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不清,部分食品经营户经销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部分食品经营户因春节期间业务繁忙,临时帮工上岗未取得健康证明。此次检查现场共收缴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约40公斤,对5家食品经营户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违法情节严重单位将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在此我们也要求广大食品经营户应树立食品卫生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经商,诚信经商,使我们的社会能和谐健康发展,使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能得到确实保障。(徐志明)编辑 徐卫建
精选新闻
02-11暖心的一幕 护士用体温捂热血袋抢救患者
02-11公厕涂鸦辱骂他人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02-11大洋镇召开第一届乡贤联谊会
02-11节日期间 市一医院急诊室人满为患
02-11二月湿冷天气继续 “高速课堂”不能停
02-11春节黄金周我市揽客38.36万人次
02-10坐上这艘“红船” 去看看老家蚂蚁岛的变化
02-10新春走基层:一间书咖 一个梦想 一份幸福
卫生监督所开展节前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2009-01-23 16:03
[本网讯]根据建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建卫监函【2008】38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农村食品市场的卫生安全,使广大农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建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区管理科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于2009年1月16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对辖区内农村食品市场节前专项食品卫生检查。
本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3名,现场检查下涯镇所在地及马目的食品批发经营户共10家,所查的单位均按规定取得定型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抽查食品从业人员20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18名;所查的10家单位经营食品能做到整齐摆放,分类存放;保健食品经营规范,均有保健食品标识、卫生许可证号,保健食品宣传功能均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卫生要求,未发现扩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或虚假宣传。说明通过近几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和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农村保健品市场有了根本好转。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食品生产厂家出厂销售的产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不清,部分食品经营户经销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部分食品经营户因春节期间业务繁忙,临时帮工上岗未取得健康证明。此次检查现场共收缴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约40公斤,对5家食品经营户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违法情节严重单位将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在此我们也要求广大食品经营户应树立食品卫生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经商,诚信经商,使我们的社会能和谐健康发展,使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能得到确实保障。(徐志明)编辑 徐卫建
本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3名,现场检查下涯镇所在地及马目的食品批发经营户共10家,所查的单位均按规定取得定型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抽查食品从业人员20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18名;所查的10家单位经营食品能做到整齐摆放,分类存放;保健食品经营规范,均有保健食品标识、卫生许可证号,保健食品宣传功能均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卫生要求,未发现扩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或虚假宣传。说明通过近几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和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农村保健品市场有了根本好转。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食品生产厂家出厂销售的产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不清,部分食品经营户经销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部分食品经营户因春节期间业务繁忙,临时帮工上岗未取得健康证明。此次检查现场共收缴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约40公斤,对5家食品经营户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违法情节严重单位将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在此我们也要求广大食品经营户应树立食品卫生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经商,诚信经商,使我们的社会能和谐健康发展,使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能得到确实保障。(徐志明)编辑 徐卫建
责任编辑: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版权和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建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建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建德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571-6471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