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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体系渐趋完善 规划服务功能显著提高——近年来城乡规划工作盘点
2011-05-25 09:01

规划是纲,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构建一流山水生态旅游城市的目标,坚持新型城市化理念,加快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规划的服务水平。

城乡规划指导作用进一步显现

近年来,围绕打造特色经济强市、美丽宜居江城、旅游休闲胜地、幸福和谐家园的总目标,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按照做优老城区、做强新城区、做大主城区、打造两副城、提升中心镇、集聚中心村、建设新社区的总体思路,坚持“城乡一张图,实现城乡一体化”,坚持“生态优先”、“环境为要”和“引山入城、引水入城、引绿入城、引车下地”及“显山、露水、透绿、现蓝”等规划理念,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完成市域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空间布局,为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完成洋安新城、洋溪新城、桥南新城、桥东城市客厅综合体和更楼、叶家至更楼及梅城新城、寿昌新城控规,基本实现主城区控规全覆盖,拓展城市空间。做细做精区块、节点城市设计和交通路网、供排水设施、环卫等专项规划,为科学决策和项目实施提供依据。完成中心镇城镇发展规划和部分乡镇控规,以及17个中心村和部分村庄规划等,加快新农村建设,为推进城市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实现秀美繁荣和谐新建德奠定了基础。

城乡规划管理得到加强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建德市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建德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建德市规划审批、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建德市城市规划许可管理与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在建德市城乡规划领域推行阳光规划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等规划审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些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规划的指导作用,增强了规划的刚性约束,提高了规划管理水平,确保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去年以来,又研究制定了《梅城城区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建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建德市建筑工程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管理规定》,并着手对《建德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进行修订,为规划编制和审批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

政务公开和规划宣传亮点纷呈

严格执行“阳光规划”,坚持公开透明,对90多个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方案,依据规范和出让设计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工委领导和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召开论证会,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建设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做到高起点规划、高品位设计。同时,做好规范规划方案的公示,做到所有规划在报批前均网络公示、所在场所进行公示征集意见,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开放性提供了保证。做好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对各敏感、重要的建设项目,都在选址审批前进行规划公示,征求意见。通过规划的展示、公示、公告、宣传,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保障了公众权益,减少了矛盾冲突。为力争实现规划审批管理的阳光化,市建设局还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得到了人大各级领导的认可。同时,积极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城乡规划领域的议案、提案均做到按时完成,满意率达100%。

服务企业和基层务实创新

积极服务基层、企业,切实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及全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以规划联席会议制度来解决工业企业及重点项目审批疑难问题,简化手续解决工业企业扩建问题,简化农转用报批手续,同时多措并举破解农民建房审批难。积极做好杭黄高铁、省级经济开发区、杭橡整体搬迁项目、瑞平山、梅坪里阳旅游休闲、世通君豪山水大酒店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的规划服务和对接工作,还先后完成省级经济开发区、梅城至下涯基础测绘约38平方公里,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梅城新城、杭黄高铁铁路场站的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据统计,仅2010年即发放规划“一书两证”(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2098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117件,组织项目方案论证91个,工程规划确认67件;办理审批“绿色通道”重点工业项目62个,办理质量监督提前介入项目33个,补办权证企业36家,完成工程测绘项目80个;为118户村民和96户下山脱贫户提供建房技术指导;免费送农房图纸6000余份,节约设计费约260万元。

加快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主导的思路,我市在按中等城市标准做大做强县城的同时,加快梅城、寿昌、乾潭、大同四大中心镇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生态优美的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建设30个中心村和一批特色村。特别是中心镇、中心村规划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纽带。

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要求,中心镇建设要围绕加快培育小城市的目标,促进人口集聚与产业集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中心镇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功能,实现中心镇到小城市的跨越,把中心镇培育成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优美、文明和谐、集聚水平高、辐射能力强、服务功能全的区域经济社会中心。中心村建设要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着力引导农村产业和农村人口向中心村转移,吸引农民向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中心村延伸。

按照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上轨道、有亮点,三年初见效,五年大变样,十年根本改变”的总要求,2011年作为全面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关键之年,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建设至关重要。当前,全市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展不平衡。《梅城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实施,《梅城镇西湖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省级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乾潭镇总体规划》、《大同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待批复。17个已经市政府批复,其余13个完成规划方案。

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规划工作必须先行。坚持规划龙头地位,不仅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而且是向上争取支持的重要依据,对开展中心村培育,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建设部门将全力做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对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时间节点,抓紧组织控规、中心村和行政村规划的审查、论证、公示、报批等各项工作,确保按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为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快项目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记者 宋胜清 通讯员 方辉)

规划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

2. 负责提出规划编制的近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城乡规划编制、修订和调整,并组织审查、论证和审批。

3. 负责受理建设规划项目的申请和审定。组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定。

4. 负责对提交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建设项目工程规划条件等进行审查,依法审批、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证。

5.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专项验收,依法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

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前期工作。

2.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等市政公用项目的前期工作。

3. 负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和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等工作。

4. 负责推广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

梅城规划管理所工作职责

1. 负责梅城镇城乡规划成果、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方面的咨询工作。

2. 负责梅城镇城乡规划制定的技术指导工作。

3. 受理梅城镇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规划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申请,并负责现场踏勘和提出审核意见。

4. 负责梅城镇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的现场公示、公告的设立工作。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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