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从6月下旬至9月底,我市在全市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全市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家税务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及其所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内容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结合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评议活动,推进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满意度,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评议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由各系统负责实施。市纠风办负责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适时对各参评单位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纠风办要求各参评单位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评议活动的领导;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参评单位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坚决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习生 蒋宁宾 通讯员 邵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