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12月1日起,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对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将由目前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根据省国税、地税局的统一部署,于近期内完成本地区所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的传递、确认工作。
9月20日,我市国税、地税局召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移接交工作会议,完成纳税人信息的移交、确认工作,同时也标志着我市“营改增”工作已全面启动。据悉,本次地税局向国税局共移交试点纳税人管户共922户,其中交通运输业666户。 (通讯员 胡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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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12月1日起,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对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将由目前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根据省国税、地税局的统一部署,于近期内完成本地区所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的传递、确认工作。
9月20日,我市国税、地税局召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移接交工作会议,完成纳税人信息的移交、确认工作,同时也标志着我市“营改增”工作已全面启动。据悉,本次地税局向国税局共移交试点纳税人管户共922户,其中交通运输业666户。 (通讯员 胡军生)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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