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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信访 理性维权
2014-05-22 21:02

 今年是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九周年,也是信访工作改革之年。中央、省自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信访工作和群众信访行为的文件和举措。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让群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制度,市信访局将陆续推出信访条例解读,就群众关心的有关内容进行解疑释惑。

 问题:老百姓有诉求可以到哪里反映?有哪些途径?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回答:反映的渠道有很多。有网络,可以通过各级信访部门的网站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反映诉求,如建德门户网就专门设置了市长信箱;有电话,我市市长公开电话64712345;有场所,信访人员可以到所在村的村委会反映情况,或者到乡镇(街道)、部门设立的信访接待场所反映情况。

 信访人员可以根据所反映问题选择不同的投诉平台,如涉及司法诉讼方面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检察院、法院设立的投诉受理中心信访;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纪委反映;涉及民生管理的举报投诉,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方面的问题,还可以拨打专门的举报电话。无论哪一种信访方式,信访部门都是同等重视的。目前,全国正在大力推进网上信访建设,网上信访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廉和公开透明的优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信访。

 信访人在反映诉求时,要遵守三方面的要求。一是信访人反映诉求时应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二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三是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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