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部门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

市交管办出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2014-09-30 08:48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市场,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建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此举对我市勘察设计招投标市场的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与以往相比,该细则在项目招标上权力下放,将各级必须招标的红线提高:单项勘察设计合同估价必须招标的标准从30万元拉高到50万元;机关单位项目由原先的5万元提升到10万元;乡镇(街道)由原先的30-50万元必须公开招标改为进市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选择;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的的勘察设计项目,由业主自行委托。村级(社区)的勘察设计项目按原标准执行。

该细则将中介机构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运用,明确指出公开选择和直接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在审管办公布的中介机构预选名录中产生,而综合评价A、B级的中介机构将获得优先。这对激励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作用明显。

此外,为吸引更多优秀设计单位参与投标,该细则作了一次大胆创新,即针对少数重要性、特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采取设计竞赛、方案征集、竞争性谈判等补充方式,优胜者可作为设计潜在投标人或承担人,以简化招标程序。

该细则还对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文件格式、具体操作等作了细致说明,并对评标要点及评标报告作了详细规定。(见习记者 杨倩)

责任编辑: 周冰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