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司法所每个月20日组织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通报当月每名矫正人员的月度考核结果,强调近期重点注意事项,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注重开展分类教育。根据矫正人员的性格特点和爱好特长,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同时为矫正人员建立相应的矫正小组,督促其按时参加村里的劳动和法制学习,帮助矫正人员融入社会。
三是突出开展个别教育。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时间、罪行类别、心理状况、日常表现等情况,将在册矫正人员分为严管、普管两个等级,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走访教育,掌握在册矫正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
四是探索开展特色教育。司法所本着“制度化”、“人性化”、“便利化”的教育原则开展教育帮教工作,如设立“读报日”使得司法所法制教育这一教育内容得以固定下来,设置“图书角”方便矫正人员取阅法制报刊以此拓展教育方式等,受到社区矫正人员的欢迎。(通讯员 郭小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