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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07-29 08:51

2015年7月27日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吴水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建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第一部分 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4年度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调整后预算为116000万元,当年完成110904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5.61%。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可分配财力为250482万元,其中:安排支出预算指标2327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57万元。2014年度市本级可执行预算支出指标332740万元,实际执行282771万元(本级本年支出256609万元,对镇(乡)、街道专项补助支出26162万元),为预算的84.98%,年末结转指标49969万元。

2014年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后预算为185619万元,当年完成18857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1.59%。2014年度可执行支出预算指标235416万元,实际执行200644万元,为预算的85.23%;年末结转指标34772万元。

2014年度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后预算为111600万元,当年完成108749万元,为预算的97.45%;全年支出预算指标111600万元,实际执行108749万元,为预算的97.45 %。

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新增可预算分配财力38045万元,市财政已按规定进行分配。

2014年度政府预备费预算安排1000万元,实际动用968万元。

2014年初,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894009万元,当年新增246929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140938万元。

2014年,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增收节支、优化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大量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是注重疏堵结合,保证经济平稳发展。制定“个转企”行业指导目录,兑现“个转企”财政资助383户;开展全市分行业“亩产税收”调查,引导资源型企业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指导企业申报省市项目56个,争取扶持资金9713万元,落实和兑现本级财政各项扶持资金24268万元;利用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资金为企业办理应急调头400次,涉及金额141560万元。

二是注重民生保障,加大节流控支力度。完成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参与制定《建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各项公务支出范围与标准,联合市纪委开展“严控‘三公’支出专项行动”。同时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2014年市本级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支出为33383万元,较上年增长1.13%;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为60228万元,较上年增长33.22%;用于科技、教育方面的支出为82128万元,较上年增长1.76%。

三是注重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完成财政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体制建设;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督促全市所有68个非涉密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梳理各项优惠政策,做好资金整合基础工作;完善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实行乡镇本级和乡镇中小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但从全市情况看,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市财政注重加强预算管理,突出民生等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制度,但部分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完善。

(一)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按照近两年国务院、财政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市财政应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但实际仍有部分资金长期未使用。一是773.4万元省市补助指标结转多年。二是960.36万元部门结余资金未清理。三是4102.05万元省市补助资金长期在往来款挂账。

(二)部分生育保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社保部门的生育津贴也全额核拨,造成部分人员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重复享受、部分资金闲置或挪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全市58家部门单位和59家乡镇学校收到社保中心拨付的生育津贴共计303.94万元,其中:暂存款挂账252.61万元、支付给生育对象24.89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或公用经费等其他支出26.44万元。

(三)应收款未及时清理。审计抽查发现,市本级财政调度至部门的资金中,10420万元需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转支出,1179万元需进行账务调整。抽查的市国土资源局及其下属单位暂付款中,结转多年的各类费用114.19万元一直未进行清理。

二、乡镇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下半年以来,对大同镇、大慈岩镇、大洋镇、下涯镇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乡镇在工业、农业、社会事业发展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在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收入未实行归口管理。2个乡镇共有62.26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镇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资金违规列支或使用。一是2个乡镇在商会列支干部体检费25.69万元。二是1个乡镇违规向私营企业出借资金累计210万元,审计前已收回。

(三)资产及收益管理较薄弱。一是账外资产较多,4个乡镇共有21处土地、18处房产、11处山林及部分部门配送或新采购的办公资产未入账。二是出租承包收益未及时收取。2个乡镇应收未收租金共计41.12万元。

(四)建设工程相关款项收付不合规。一是3个乡镇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共计434.94万元。二是1个乡镇超结算价支付工程款43.83万元、超额支付结算审核费2.28万元。

审计后相关乡镇及时整改,已收回租金1.66万元、履约保证金392.94万元、多支付的审核费2.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上半年,对22家主管单位及其11家下属单位2014年度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够贯彻和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控制费用支出,2014年公务出国(境)支出及公务接待支出费用较2013年分别下降了32.01%和60.9%;会议培训费支出基本能按照制度要求报经财政部门审批,费用支出能控制在审批金额范围之内。但个别费用列支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

(一)部门经费未严格按规定使用。一是33家单位2014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中,35%用于无预算安排的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年休假补贴、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二是33家单位2014年专项公用类预算项目支出中,18%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非项目支出。

(二)公务接待支出程序执行不够规范。33家单位2014年公务接待餐费支出中,无公务函支出占99.56%。查阅的1639笔报销凭证中,50%未按照“一事一报”要求报销。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下半年以来,实施了4个市级重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1个市级重点项目预算执行审计、4个市级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完成了150个单项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检查了590个镇村项目的管理情况。价款结算审计送审投资额108268万元,审计核减5704万元,平均核减率5.3%。从审计结果看,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方面

1、工程建设变更频繁造成投资增加。因设计缺陷、方案变更等原因,桥东区块花坞拆迁安置房等4个工程增加投资2669.07万元。

2、建设方案存在缺陷影响投资绩效。桥东区块花坞拆迁安置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地质不稳和高差太大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方案变更后,原用地范围线内已进行土石方开挖平整的铲草湾区块弃用,审计测算土石方开挖平整费用约930万元;抬高设计控制标高需土石方复填,审计测算复填费用约105万元。同时,原已征用的铲草湾区块目前闲置。

3、管理人员变动频繁,造成项目资料缺失。桥东区块花坞拆迁安置房从2009年立项以来,分管经理、财务会计、项目经理更换频繁;征迁协议、委托合同、部分决策的会议纪要、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监理资料等原始资料提供不全。

(二)镇、村政府投资项目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镇村组织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相继出台一系列制度,对规范我市镇村项目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2015年上半年,对4个乡镇(街道)共计590个镇村工程项目的审计调查情况显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具体表现:

1、公开招标存在串标现象。46个项目存在不同投标单位联系人的联系电话相同情况,14个项目中不同投标单位的联系人为同一人,90个项目投标书中的笔迹异常一致。

2、违规签订合同和支付工程款。23个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建设单位直接与投标人的分公司或自然人签定施工合同。17个项目1118.07万元工程款未支付给合同中标单位 ,而是直接支付给自然人,存在合同纠纷风险和税收损失。

3、投标报名资料费收缴缺乏监管。结合2014年4个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12年至2014年间,3个乡镇应收未收投标报名资料费12.73万元,审计后已全部收回;1个乡镇收取的35.86万元投标报名资料费存放于个人账户,同期坐支22.44万元;1名乡镇工作人员隐瞒截留投标报名资料费11.11万元,涉嫌贪污罪,已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五、国有公司审计情况

2014年下半年,对3家市级国有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国有公司基本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内部管理和遗留问题处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购置车辆未办理相关审批程序。2012年、2013年,2家子公司分别购入新车一辆,均未报送市控办办理相关手续,也未经市政府审批。

(二)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失管。原严东关路、白沙路路网改造工程指挥部,原市地下空间有限公司,人武部集资房和部分企业改制后剥离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多年未结算或入账核算。

(三)征迁评估报告存在虚假。审计查看了市铁路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小洋坞征迁项目发现,部分评估报告存在虚假或违规评估,其中一评估公司涉嫌伪造公司印章和公文罪,已移送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六、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自2002年8月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通过修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受益群体逐年扩大。但由于征收政策、征收机制、监管手段等方面的原因,影响基金收支,基金支付能力逐年下降。截至2015年4月底,基金赤字累计6612.67万元。

1、医保基金征缴不到位。截至2014年11月,全市有2618家企业连续三年以上按上年省平均工资60%申报个人缴费基数,占参保企业总数的68%。抽查其中51家企业发现,有46家企业实际平均工资已超过省平均工资60%。根据测算,2014年度,46家企业的个人缴费部分应补缴医保统筹基金167.69万元,至审计日止只有1家企业重新申报补缴0.15万元。

2、监管未形成合力。纳入医保管理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较多,社保中心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手段和力量,以及人社、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对“两定机构”的相关数据不能共享,未形成监管合力。审计抽查4家医院2014年度螺旋CT平扫等6个诊疗项目发现,均存在多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现象,涉及金额38.24万元;抽查1家连锁药店2014年度20个批次的药品发现,有3个批次的药品进、销、存数量不一致,存在医保药品和非医保药品间互相串换报销医保费用的现象,涉及金额3.71万元。

(二)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2011年至2014年,市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共计50493万元,审计重点关注了2012年至2014年市科技局立项的363个科技项目,金额117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科技资金的投入在引导、支持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科学技术研发、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项目审核、验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审一决策”机制。2012至2014年期间,市科技局9种类型的80个科技项目未经过专家评审的立项程序,以市科技局内部科室初审、科室联评、局务专题会议审定方式直接给予补助;3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成功申报6个项目;7个项目评审结果未达到要求,仍给予财政补助。

2、项目未按规定验收。2012年至2014年市科技局立项并已补助的344个项目均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或抽验。

(三)基层网格化人员专项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全市基层网格化人员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涉及6家党群部门和26家政府部门,结果显示有14家市级部门设立了网格员,涉及护林员等 25类4959人,年度预算资金约2179万元,乡镇配套补助资金约513万元。网格员的设置,在促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帮助部门及时掌握基层情况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在人员资金整合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1、部分网格员薪酬差距较大。受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专业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网格员薪酬可存在一定差距,但部分工作性质类似的网格员待遇相差较大。调查发现25类网格员中年薪2万元及以上7类、0.5万元至1万元2类、0.1万元至0.4万元 13类、0.1万元以下3类。

2、部分网格员整合程度不够。从调查情况看,除村医务人员、动物检疫协检员、统计等一些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或资质的网格员之外,部分工作性质类似、专业要求不高、工作量不大的网格员可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兼职。审计抽查比对11个部门13类2725名网格员发现,网格员之间交叉兼职人数仅为202人,其中:兼职5个岗位的1人,兼职4个岗位的5人,兼职3个岗位的25人,兼职2个岗位的171人。

3、网格员队伍管理较粗放影响绩效发挥。尽管多数部门下发文件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能、管理考核标准,但部分网格化管理事项实际工作内容操作性不强;部分岗位任务过杂过重、专业性太强、培训过少难以胜任;部分岗位形同虚设,发挥实际作用的较少;网格员队伍不够稳定,进出调整频繁,影响工作开展。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我市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2252.21万元,通过银行贷款筹资2400万元,用于汪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当年竣工1014套,面积1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但资金管理和保障分配还不够规范。土地出让收益中2522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未及时计提;2.45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470套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超标准,超标准面积合计5749.5平方米;600户经济适用房和9户廉租房公示后4个月仍未分配入住。审计提出问题后,相关单位立即着手整改,2522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计提,2.45万元租金收入已上缴财政专户。

(五)第十五次“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第十五次“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德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资金筹集计划,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会议纪要的规定执行。截至2014年11月底,“春风行动”专项资金账面累计结余378.49万元。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第十五次“春风行动”专项资金总收入958.9万元,完成计划830万元的115.53%,总支出968.4万元,至2015年5月底账面累计结余368.99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较好地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并能有效执行。截止2014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1143户,建制职工52670人。当年归集总额48706.59万元,比上年增长7.29%;提取总额29259.94万元,比上年下降9.37%;年末累计结存140448.94万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91户,贷款总额28930.6万元,比上年增长1.5%;收回贷款本金14126.26万元,比上年增长2.27%;年末累计贷款余额118742.17万元。

第二部分 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一是定期组织清理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调剂或重新预算安排,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二是全面清理财政本级和部门暂存款、暂付款,加大对外借垫款的清理力度,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停止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逐步清理撤销财政专户,按规定并账核算或及时缴入国库。

(二)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一是保障部分“刚性”支出的预算安排,避免挤占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情况出现。二是压缩专项公用类项目预算,禁止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证资金用于项目相关支出。三是明确公务接待支出的内容、范围以及标准,做好公务接待支出预算管理和支付控制,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核算。

(三)进一步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项目论证,杜绝因论证不充分而产生损失浪费。二是严格执行《建德市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人员变动交接制,重点是对原经手事项及遗留问题进行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交接,防止资料遗失。三是注重村镇项目的培训管理。定期邀请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提升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监管。一是明晰各国有公司定位,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运营机制和考核体系。二是健全管理费用预算控制、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三是落实历史遗留问题管理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处理进程,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四是健全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确保征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并加强相关人员的行为管理。

第三部分 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4年7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回访情况显示,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被审计单位共上缴财政资金623.24万元,追回多付工程款64.18万元,出台管理制度、办法24项,移送的4起违法违纪线索,依法提起公诉2人,行政处分1人。

责任编辑: 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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