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精神,2017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企业公示活动已经开始。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2月23日组织申报企业进行培训。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aic.gov.cn/zjaic/)中的“守合同重信用申报系统”进行自愿申报,并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向企业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书式材料。网上资格核查工作2017年3月31日结束。
据悉,“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是一个企业自愿参与的活动,也是政府为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所做的引导工作。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其中,2014年被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或续展认定的AAA级、AA级、A级的“守重”单位,可自愿申报续展公示;未申报续展的公示,原称号期满后自行失效。2015年被建德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或续展认定的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自愿申报AAA级、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通讯员 陈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