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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认)定职称工作有新规定
2017-02-14 09:37

近日,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建德市2017年初(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初(认)定职称工作要求作出规定。

一是初(认)定对象。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相应职称;中小学教师和不符合初定职称规定学历(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后,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关初级职称。从2017年起,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不再进行职称初定。

二是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以劳动(聘用)合同(指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合同)和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为准。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具备相应有效的从业资格。

三是事业单位岗位比例规定。从2017年度起全市事业单位均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初(认)定职称推荐工作要与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统筹开展。

四是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除对一般专业初(认)定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与上年度相同以外,2017年对教育系统二级、三级教师认定作出具体规定。其中认定二级教师规定,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教3年以上,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认定三级教师规定,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同时对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作出相应规定。

五是申报程序规定。申报人通过单位账号登陆杭州市职称系统网上报送信息。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数比率内进行申报。通过杭州市职称系统打印《初(认)定职称表》,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受理地址:电大路18号老新中2号楼2408室;电话:64722882。

(通讯员 吴凯文)

责任编辑: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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