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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一对假夫妻办理不动产抵押 被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当场识破
2018-08-03 17:33

8月2日,一对假夫妻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民间抵押登记时,被工作人员的“火眼金晴”当场识破,及时预防了一起可能发生的登记风险,也为债权人避免了损失。 

连自己的生日都记不住 

这让工作人员起了疑心 

当天,这对“夫妻”和他们的债权人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民间抵押登记,债权数额为200万元,办理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发现提供的“妻子”身份证与到场的“妻子”并不像。 

窗口受理人员和审核人员仔细核对后询问“妻子”的身份证号码,对方却回答“这谁记得住”。这让窗口人员起了疑心,继续追问对方的出生时间,结果自称“妻子”的人回答是“1973”。这时窗口工作人员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这是“假妻子”。 

谎言被识破 

果然是一对假夫妻 

在一番心虚的回答后,这名“妻子”连头也没敢抬起来,和她一起来办理抵押的其他人却还在说:“是她,是她本人”。窗口审核人员立刻让受理人员陪同当事人到楼上公安窗口核实,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核实,“妻子”还没到楼梯口就一个转身逃离了现场。这下子债权人完全懵了,连连在窗口说道:“谢谢,谢谢你们,今天真是谢谢你们了!” 

温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也起不到担保作用。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通讯员 叶蓓霞、詹晓波) 

责任编辑: 李宛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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