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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位一体 推进四个全面 市审管办生态环境窗口实施四大举措提升审批及管理效能
2020-06-1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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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管办生态环境窗口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工作重要部署,在环评审批方面为企业项目审批、复工复产和企业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现实难题,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能及早落地实施。

一是以清单为核心,突出便利服务。疫情期间,为确保疫情防控和项目推进“两不误”,生态环境窗口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应对,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要求,对涉及民生的农副食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多领域共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登记表类型项目试行豁免;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

二是以信用为引领,提升审批效能。在全市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按要求作出承诺,窗口工作人员不作文本审查,按要求出具环评批复,将事前审批过程转向事中事后统一核查监管,在缩短环评手续办理时间上实现重大突破。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我市共有4个建设项目享受此项改革政策,从审批时间上为企业节省时间,受到企业广泛赞誉。

三是以创新为动力,勇当改革先锋。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文件精神,我市已于去年8月份全面开启“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新模式,目前经济开发区内的7个项目,均已按照降级审批的要求以承诺备案的方式完善环评手续。预计今后在实施改革的区域内80%的环评审批项目将可以免于环评手续,通过网上在线承诺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实现“精简办”。

四是以效率为准绳,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里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非申请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的时限分别是60日、30日,市生态环境窗口承诺审批时限统一提速至即办(不含公示期),所有审核环节均同步在公示期内进行。

今后,生态环境窗口将进一步推行对项目环评实行告知承诺、简化审批手续等联动改革措施,全面提升审批及管理效能,切实方便企业办事,节省企业时间。

(通讯员 陈婷)

责任编辑: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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