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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开始申报
2021-02-18 15:10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2020年)和省、市场监管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2021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二年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同时2019年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的企业(含新认定、续展认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自愿申报(系统2021年3月1日开放)。并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向企业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书式材料(咨询热线:0571-58313572)。该公示活动将通过企业申报、网上核查、企业填表、软件测评、实地考核、推荐公示等程序进行。

申报结束后,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公示机关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两年。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配发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在公示期内,公示企业可以在交易、招投标等活动中出示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证明其信用状况,也可以在其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包装、装潢、产品说明、广告宣传中使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字样或标识,但应注明公示机关、公示时间及公示期。

(通讯员 陈东亮

责任编辑: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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