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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佬”汪土根办事公道,不怕得罪人
2013-06-13 16:50

村民有纠纷总会说:“叫土根老头来调解一记”

2013年初,莲花镇林茶村和事佬协会主席汪土根被评选为建德市“首届新安和事佬”,评委会对汪土根的颁奖词这样写道:“汪土根从事调解工作20余年,办事公道,群众威望高,调处矛盾是非分明,坚持原则,采用‘法为基,理为用,情为根’的方法,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让当事人自愿调解,心服口服,20多年调处纠纷数百件,重大矛盾纠纷数十件,仅死亡赔偿纠纷就达十起,调解水平和效果获得村民高度赞誉。”

汪土根今年63岁,可村干部当了30多年,1992年前当了十年副村长(村委会副主任),1992年之后担任村书记,至今已经21年,3届当选建德市党代会代表。汪土根办事公道,不怕得罪人,群众威望高,但凡村里兄弟分家、夫妻争口、长辈赡养、邻里纠纷,村民们都会说:“叫土根老头来调解一记。”

汪土根文革中毕业于建德工农五七学校,后来取得杭州大学行政管理大专文凭,文化水平提高了,还得提高法律素养,他订阅了《法制日报》、《公安报》等报刊杂志,并认真学习、钻研法律法规。多年农村司法调解实践,他体会到做好调解首先掌握法律,处理偷树的,要把《森林法》学透,调解离婚的要学好《婚姻法》,处理打架斗殴伤势轻微的,要吃透《刑法》,因为要涉及医药费、误工赔偿。他对记者说:“法律是准绳,不懂法调解也只能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伤害的是善良的老百姓!”

汪土根早年曾经受聘县林业局,精通《森林法》,1992年担任村书记后,他根据《森林法》制定了《林茶村护林公约》,对于未经审批偷砍自己山上树木的,树木没收归集体;对于盗砍他人树木的,处以树木价值2至5倍的罚款,村民举报乱砍乱伐的,奖励罚款的70%,制定该公约的目的是叫村民大家来管森林。相比公约出台前每年有七八百方木材被偷,公约出台后偷窃树木的骤减,从一年只发生一起,到现在几乎绝迹。

汪土根办事公道,不怕得罪人。有一次,一位村民越界砍伐他人毛竹,被砍的人找他理论,反遭打。纠纷反映到村里,汪土根亲自上山查勘,越界砍伐几根毛竹,全部掌握清楚,责令越界砍伐者将所砍毛竹折价赔偿,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负担医药费。汪土根深有体会地说:“在农村里,矛盾双方中弱势的一方向我们求助,把调解干部当作长辈来看,调解干部一定要公平公正,伸张正义,而不能欺软怕硬。”

林茶村二十多年做到大小纠纷不出村,汪土根深有体会地说:“镇里调解还是村里解决好些,因为林茶村离莲花镇有15华里,跑进跑出不方便,增加当事双方的负担,村里对双方情况也更清楚,调解能对症下药,取得成功,光人身伤亡案子就有十起在村里得到调解。”二十多年来,汪土根为保林茶村和谐平安殚精竭虑,自然得到村民拥护和爱戴。

(记者王庚鑫)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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