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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党员为群众义务普法
2014-12-02 14:03

 

 

梅城镇严陵社区有一位居民小组长陈青海,他今年68岁,是一位退休老教师,也是位老党员,退休前在大洋中学当校长。退休以后来到严陵社区定居,被选为居民小组长,为社区里的居民服务,陈老师还发挥自己的特长,多年来义务为社区做普法工作,不仅要出法制宣传黑板报,还要上法制知识宣传课和参与社区民间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是一位有名的法律工作志愿者,博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赞誉。

最近一段时间,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陈青海老师又在梅城镇严陵社区大会议室为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整个法制知识宣传过程中,陈老师理论结合实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例举了大量详细的案例,大到治国方针战略,小到菜篮子价格,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大家解读全会精神,让大家加深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认识,领会其精神实髓。退休后没有选择在家享清福,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义务普法中,虽然工作的很辛苦,但是陈老师却感觉到对生活非常充实。他说:“每一次讲课,既是一种乐趣,又是一种回报,更是一份价值观的体现。”陈老师总是说:“我搞普法,一不要钱,二不吃别人的饭,目的就是让群众懂法、守法,减少犯罪。我是共产党员,是宣过誓的,只要是对社会和人民有益的事,我就会坚持干下去。”

陈老师在三十年前,就参加了中华全国法律知识函授学习,学成以后,一直在大洋中学教法律知识和进行普法工作。后来又被聘为大洋镇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利用业余时间经常为镇里的居民上普法课,也参加了很多明间民事调解工作,现在大洋镇碰到了牵扯到法律上的事情,还都会来到梅城找陈老师咨询,请求帮助。而陈老师也不厌其烦尽自己所知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陈老师因为换股骨头坏死,行动不太方便。但他经常不顾自己的身体不便,应群众之邀到乡村里做法律调解工作。普法工作以后,不仅社区里的群众有困难回来找他,梅城周边村里的群众碰到了法律上的难题,也经常会来上门求助,请陈老师为他们解难。

陈老师说:虽然政府普法工作做了很多年,但是还有很多乡村里的群众因为文化素质低,加之缺乏法律知识,所以做事情的时候经常利益会受损失。最近我在帮助大洋的一位山村农民解决的困难就很典型,他以前买过一个被拐卖的贵州女子为妻,给他留下一个女儿。后来虽然经过合法登记,但是还是等不习惯,回了老家不愿意再来了,他又跟另外一个女友同居,倒也相处了很好,不料前段时间卖了车想跑运输。但却出了车祸,不仅车损坏了,还把女友给摔伤了。这智商就花了很多的钱,而他因为没有拿到驾照,所以无证驾驶,虽然保了险,却得不得赔偿。后果都要自己扛着,这下自己经济就非常困难。摔伤女友,觉得很对不起。想和她办理结婚手续,想照顾她一辈子。但是虽然和妻子分手十年从未联系上,却一直办理过离婚手续,现在想结婚都结不成。他现在的困境犯了两大法律错误,一个无证驾驶,还有一个当初已经拒绝和他联系,坚决不愿和他过下去的时候,就像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这种情况法院也会支持。这样早日回回复自由身,可以重新结婚,否则就是重婚罪。无证驾驶的事只能自己认了,而离婚的事还要通过法院来办理。他离开的时候,我把申请给他,但他到法院立案的150元都拿不出,我只能给200元,让他立了案还有路费回家,像在农村里类似法律错误的人还有很多,。他们来诉苦的时候,说自己困境的时候,因为不懂法,这种事情很多,我经常要帮他们还要批评他们。

做这些事都是义务的,每年跑下去也不晓得有多少趟。自己都贴路费,反正每个月养老金,日子也好过,不抽烟不打牌,钱也花得不多,都贴在这个上面。我学法律三十年,学过的知识能够有用,能够帮助别人我就觉得开心了。(记者 张京波 通讯员 陈慧峰)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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