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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卫我们家园的安宁
2014-07-15 16:14 来源:浙江日报

一周前,承载着杭州人美好记忆、展示着杭州城美丽风光的7路公交车被一名暴徒点燃,30余名无辜乘客受伤,至今有人未脱离生命危险。惨案发生的一刻,过路群众、商场保安、私家车主、的士司机、白衣天使……无分男女,一拥而上,奋勇救人,监控拍下的场面令人备感温暖。

然而,抚平创痛、告慰伤者最有力的方式,是防止悲剧重演,降低灾难损害,共同守住我们家园的安宁。我们该如何防范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疯狂犯罪?

与一般有着特定侵害对象的犯罪不同,像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此类犯罪行为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群的公共安全。而且,越是人群拥挤、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越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以将侵害后果最大化,满足其穷凶极恶的犯罪欲望。正因其侵害对象的不确定性,后果又往往极其严重,防范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就不能仅依靠专职部门,更应着眼于建立全民参与的防范体系。

建立全民参与的防范体系,首先要加强全民的防范意识。在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中,犯罪嫌疑人包某上车后,就有人闻到刺激性气体异味。而后包某取下双肩包、向地面倾倒香蕉水,又在众目睽睽之下。假如闻到异味的乘客第一时间向司机示警;假如包某点燃打火机前的异常行为能被人警觉,甚至果断出手夺下打火机、抱住嫌疑人、发出停车令,那么可能完全是另一个结果。然而,这一切绝非易事。异常行为的发现、可燃物的感官识别、发出警讯的手段方式等等,都需要长期教育、灌输、培养。这就需要建立面向全民、融入日常的防范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全民参与的防范体系,还要提高全民的防范技能。此类犯罪行为往往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猝不及防的无辜群众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就惨遭毒手,犯罪核心区域的逃生机会非常渺茫。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中,从包某倾倒可燃物,到掏出打火机点燃,时间仅几秒钟,火势瞬间就封闭了后门逃生通道。目击者描述的一个细节令人异常痛心,“每一扇车窗后都有人拍打呼救”,逃生者与施救者,或者缺乏破窗工具,或者不得破窗要领,导致未能将伤害降到更低,这多么令人遗憾痛楚!当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发生时,如何正确救助、顺利逃生,这生存的一课,必须及时补上。

建立全民参与的防范体系,最根本的是需要构筑起全民的强大精神防线。一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见义勇为、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二要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凝聚共识、人人喊打,形成对危害公共犯罪的强大精神威慑。公共场所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防范公共安全犯罪,守住这份安宁祥和,就是捍卫身在其中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幸福生活,让我们行动起来! (原载7月14日《浙江日报》)

编后:近年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今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8名暴徒蒙面持刀砍杀群众,致27人遇难,130余人受伤;今年5月22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39名无辜群众遇难,94人受伤;今年7月5日,杭州一辆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事故造成3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15人,无人员死亡。

鉴于这类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与广泛性,事后的惩罚不是目的,事前的防范、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才是根本。因此,增强防范意识,健全防范措施,既是目的也是我们努力的着眼点。我们头脑中要时刻绷紧防范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这根弦,政法机关要重视,其他单位和组织要重视,普通公民更要重视。从意识上提高,从思想上重视,是防范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发生的基础。我们只有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才能斩断犯罪分子伸向公共安全的黑手。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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