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故事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创业故事

微信扫一扫分享

江苏省级机关厅级干部不配专车
2005-01-25 09:28
记者顾兆农24日从江苏省省政府获悉:江苏省省级机关厅级以下(含厅级)干部不配专车。根据工作需要,省级党政机关部委办厅局(不含二级局)现任正职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用车,其他厅级领导干部保证工作用车。

  江苏省还规定,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小汽车,5年内不得更换;使用5年以上,能够使用的要继续使用。领导干部变动工作,一律不得带车。因特殊情况公车私用时,需自己缴纳车费,标准为:小轿车1.00元/公里,旅行车1.30元/公里。车费由用车人直接向单位交付。提倡租用社会车辆,对节约车辆定额的单位,由省财政安排车辆节约奖励经费,标准为每车每年2万元。

  前不久,南京市参照省级机关相关文件的精神,明文规定:现任副市级(含)以下领导干部不配专车。根据工作需要,副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部委办局(不含二级局)现任正职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用车;其他市局级领导干部保证工作用车。

责任编辑: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