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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社的记忆
2015-07-29 11:15

 

□ 李新富

我的老家在灵栖洞对面的南山村。这是一座古老的村庄。村里有一座当地人称为“殿”的古建筑,青砖黛瓦马头墙,很是气派,村庄以它分为上、下两部分。上村以翁姓为主,下村以洪姓为主。洪、翁两姓常因争夺土地、山林、水源等资源,闹得鸡犬不宁。大约到了明末清初,两大家族矛盾逐步缓解,并开始共同筹建这座不分姓氏的“殿”,这座“殿”的正式名称叫“南屏社”。

“社”,既有别于祠、庙,也有别于寺、观。《左传》中有民间妇女在乡村之社结盟的记载,社就有了地方基层组织的性质。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所以普遍立社祭祀。社是祭祀的场所,同时也是公众聚会的地方。南屏社也具备这种特性。

南屏社共四进,从大门进去,也就是第一进,是一座戏台,第二进是主殿,由低到高分成三层,所有台阶都用整块的青石板铺成,地面是用桐油拌石灰浇筑而成的磨得又光又滑的“乌龟地”,栋梁、柱子的用料虽然并不考究,但也经过简单的雕饰。梁上悬挂着不少明清两代留下的黑底金粉的牌匾,墙两侧塑有许多面目和霭慈祥的菩萨,给人一种威严肃穆的感觉。左则还有一间偏殿,里面也有五六个菩萨。

大厅最里面一进是相对单独的单间,从建筑风格看,明显有别于前殿,应属明代建筑,里面也摆满了菩萨,楼上摆放着先人牌位。一般情况下,这间不开放。

因为这座“殿”是村里唯一不分姓氏的娱乐活动公共场所,也是所有姓氏都可以到这里来烧年、祭祀的场所,当然也给洪、翁两姓提供了一个“说事讲理”的平台,化解了两姓间的矛盾。几乎每年村里都要请班子在“殿”里演戏。据老一辈人说,清朝时期,村里也有自己的戏班子,而且洪姓还出了一位在十里八乡都很有名的“大花脸”,这个戏班子有一件大红宝衣,晚上只要把那件宝衣往戏台上一挂,就光芒四射,宛若白昼。他们也不需要化妆,上台前用力一跺脚,手一摸脸,就化妆成功。因为太有名,后来演到江西,与几个戏班唱对台戏,并要求所有演出道具用完即烧毁。而只有大花脸的班子演出后一件也没损,其他班子几乎倾家荡产,于是就开始动武打斗,大花脸被打成重伤,回家后不久身亡。所以到现在,凡进南山村演出的演员,都要先去祭拜大花脸,而后才开演。这一习俗已经沿袭了几百年。

听年纪大的人说,1958年,村里在这里办食堂时,全村不分男女老少,都汇聚到这里来吃饭。为了解放妇女劳动力,那座偏殿则成了“幼儿园”和“托儿所”。可不久就因为揭不开锅,集体食堂倒闭,那些“幼儿园”和“托儿所”也成为明日黄花。

之后,在左侧的偏殿里办起了民办“南山小学”,教师只有一位,先是航头溪沿村的许振邦,一年后,许振邦的弟弟许振忠前来代替。

1964年秋,我8虚岁,被母亲强拉来上学。那时学生少,总共20来号人,仅有两个女生,一到四年级,全坐在那间偏殿里上课。

许老师是个驼背,眼睛也有些近视,但他的字写得很端正,也很秀气,教学也很耐心。因为是复式教学,只有一块黑板,老师把黑板分成四绺,一个年级一绺。那时,我年纪小,不懂事,自己的书不好好读,眼睛老是瞟着那些高年级学长背书的样子。有些人背书的样子很怪,很好笑。因为不专心,经常被许老师打手掌心。

最令人高兴的是放电影。一旦有电影机抬来,学校自然会早些放学,有些人为了逃票,常常不回家吃饭,躲藏在稻草堆里或楼台上,直到电影开始才溜出来看。

1966年,“文革”开始,红卫兵造反派一夜之间把“殿”里的所有菩萨全部打翻在地,所有的牌匾都拉了下来,统统付之一炬。不久,各大队掀起造“大会堂”运动,南山大队因为有现成的“殿”,经过改造,也成了“大会堂”。后来,全国大专院校的“长征队”络绎来到我们大队,这里便成了接待来自全国红卫兵的场所。他们在这里吃,在这里住,晚上还为群众表演节目,读语录,唱《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等歌曲。

接着,这个“殿”又成了批斗大会的主会场,先是斗地富反坏右,接着又斗走资派。

过了一两年,这里又成了排演革命样板戏的场所。那时大队里有个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每到晚上,他们就在“殿”里排演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沙家滨》等。还从大同松溪请来了一位师傅,唱的是婺剧腔,服装是从村民家里借来的,胡琴、笛子等乐器是自带的。锣鼓一响,胡琴一拉,村里的人都聚到这里看热闹。那时,我年纪小,学校又不上课,所以天天到场看他们排演,久而久之,竟然将这几本样板戏得听滚瓜烂熟。

1974年,我从寿中毕业回乡务农。“殿”里是堆积如山的稻子。一到夜间,广大社员都来到这里,边打稻、筛谷,边说着各种笑话。对我们来说,最为快乐的事是吃半夜餐。

再后,这里为毛泽东主席设过灵堂,也作过揭批“四人帮”的会场。

改革开放后,这里平静了一段时间,主要功能是为建房或遇到灾难的人家提供临时栖身之所,解决了不少人家的燃眉之急。

进入新世纪,村里发动全村人出资对它进行了一次修葺,每年都请剧团前来在这里演上几天几夜的大戏。

2010年,“南屏社”被建德市人民政府列入市级文保单位,并拨专款予以缮修。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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