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45元 其他用户用水不同程度上涨
笔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3月1日起,新安江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从原来的每吨1.10元上调到1.45元,上调0.35元。
有关负责人介绍,用户承担的水价由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组成。新安江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每吨涨0.25元,污水处理费每吨提0.10元;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也将不同程度上调,到户价格分别为每吨1.85元、2.15元和2.65元。
梅城、寿昌自来水厂供水价格同时调整为:每吨居民生活用水1.05元,非经营性用水1.35元,经营性用水1.50元,特种行业用水2.00元(梅城、寿昌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这次水价调整方案,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2004年10月15日水价听证会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并上报杭州市物价局批准的。
(建德新闻网记者 坚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