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05年6月28日建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庆华代市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任命:
方树生同志为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徐建华同志为建德市经济发展局局长;
童国方同志为建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友明同志为建德市司法局局长;
邓景祥同志为建德市林业局局长;
叶志忠同志为建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方永章同志为建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免去:
方树生同志的建德市发展计划局局长职务;
徐建华同志的建德市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叶志忠同志的建德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方永章同志的建德市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吴建平同志的建德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邹志勋同志的建德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建德市人大常委会
200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