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公安部公布推行的三十项便民措施规定: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农业户口学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要求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规定学生可自愿要求户口迁移,而本地区(即杭州市地区)录用的高校学生一般不迁移户口。新录用的学生,要仔细阅读入学须知,对要求迁移户口的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一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新安江城区在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对不愿迁移户口的农业户口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并开具户籍证明。(审批中心公安窗口 何素芬) 编辑: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