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各招聘学校具体的招聘岗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时间:2007年5月27—29日;
2、地点:建德市教育局(新安江康乐路28号)二楼会议室;
3、所需资料: 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正照2张。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习成绩单)、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29日)、教师资格证书(以教育局审核为准)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事业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的书面材料;
4、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职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5、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6、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时间为2007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确定。笔试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 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技能,采取上课、说课、实际操作等,合格分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研究生学历者不参加笔试,面试合格后进入体检,占职位体检人数。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用书。
四、体检。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加1人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数等额进行考核,先确定研究生学历人员,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他人员。若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再按综合得分名次依次替补。
六、聘用。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才网公示7天,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64722901、 64735807、64723672。
附件:建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xls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事局
2007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吴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