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市按照杭州市关于实施高速公路生态化改造工作的要求,从去年起对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整治,通过搬迁、平毁和植树绿化的方式,现已初见成效,坟墓整治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杭州市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凡是在高速公路、国道两侧新建、修建坟墓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组织强制改正。此外,原有坟墓通过植树绿化无法达到整治效果的也将责令坟主限期平毁或搬迁,最终达到在高速公路上看不见坟墓的标准。(杨红军)编辑 徐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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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两侧建坟 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平毁
2007-08-18 09:32
[本网讯] 2007年5月初,市民政局殡葬执法人员在沿高速公路进行巡查时,发现寿昌镇三岩村周某等人擅自在公墓、墓地以外区域(杭新景高速公路北侧)新建坟墓埋葬亲人骨灰。2007年5月17日,市民政局会同寿昌镇人民政府经实地调查了解后依法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6月15日,市民政局根据《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将该坟墓平毁,并把亲人骨灰按规定安葬。在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为严肃殡葬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骨灰处理,落实高速公路两侧坟墓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高速公路生态化改造工作,寿昌镇人民政府在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下,于8月17日下午组织力量强制平毁了该坟墓。
据悉,我市按照杭州市关于实施高速公路生态化改造工作的要求,从去年起对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整治,通过搬迁、平毁和植树绿化的方式,现已初见成效,坟墓整治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杭州市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凡是在高速公路、国道两侧新建、修建坟墓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组织强制改正。此外,原有坟墓通过植树绿化无法达到整治效果的也将责令坟主限期平毁或搬迁,最终达到在高速公路上看不见坟墓的标准。(杨红军)编辑 徐卫建
据悉,我市按照杭州市关于实施高速公路生态化改造工作的要求,从去年起对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整治,通过搬迁、平毁和植树绿化的方式,现已初见成效,坟墓整治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杭州市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凡是在高速公路、国道两侧新建、修建坟墓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组织强制改正。此外,原有坟墓通过植树绿化无法达到整治效果的也将责令坟主限期平毁或搬迁,最终达到在高速公路上看不见坟墓的标准。(杨红军)编辑 徐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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