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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没关阀这笔水费该由谁承担?
2007-09-20 01:08

    房子买来一天都没有住,却莫名其妙消费了1584吨水,这样的事情听上去好像有点不可能,可它就发生在我市。近日,刘老师(化名)向笔者叙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件奇怪事。

    2006年,刘老师从我市某房产公司买下一套12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作为购买房子的优惠,当年7月,房产公司派人给刘老师家免费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同年9月6日,房子交付使用。这一切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事情就出在装太阳能热水器上。

    今年5月14日,刘老师接到水厂催费电话,告知他家的水费已达2000余元,据说这也是第一次给他家抄水表。这下刘老师急了,赶紧去新房查看,仔细检查后才明白,新房子的太阳能正哗哗地往外流水呢。再一看,控制太阳能进出水的阀门一直开着,楼底下的总阀门也是开的,水都通过太阳能给白白流走了。只是刘老师有点想不明白:“自己既没有对房子进行装修,也没有把房子租给谁,新房一直都是空的,阀门会是谁开的呢?”细想之下,也只有装太阳能的师傅动过这个阀门。于是,刘老师觉得房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对此负责。

    这下两家公司不高兴了,房产公司说房子交付以后,刘老师就应该自己负责。可刘老师也有自己的道理,房产公司交付房子的时候并没有跟他说太阳能阀门的事,要不自己也早把阀门关了。原来刘老师在交付房子那天确实看到卫生间里有很多积水,为此还问了销售人员一句,可他们说水是用来保养卫生间的,所以刘老师也就没有当回事。物业公司说阀门的开关是属于刘老师个人的事,他们没必要承担责任。可刘老师觉得自己一直都是交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公司对房子的环境安全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无奈之下,刘老师只得打了消费投诉电话。

    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房产公司最终答应补偿给刘老师500元,其中200元是那个装太阳能工人的钱,物业公司也相应补偿了300元,这样刘老师总共得到补偿款800元,双方就此了结。事后刘老师还是觉得委屈,房子交付时,房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并没有和他说清楚,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难道不应该由它全部赔偿?自己每年交1100多元的物业费,也应该有这方面的提示啊!

    在我市,一些购房者买了房子后不急于入住,笔者也想提醒一下这类消费者,房子买来后,要仔细检查水电等设施,不要留下什么隐患,出了事才想起就太晚了。(李志芳 建德新闻网记者:黄 倩)

责任编辑:杨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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