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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论坛]丹桂商苑小区物业撤走后的思考
2008-08-12 07:16

    最近,丹桂商苑物业公司撤走后,小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花坛杂草丛生,牛皮癣到处可见。针对物业管理的瘫痪状态,各方各执一词,都有一肚子委屈。于是,业主拨打市长公开电话,强烈要求将小区的管理移交给社区居委会,可是房产、物业公司与居委会三方末能达成共识又未正式提出移交,目前居委会接收后,却只收每户每年36元的保洁费,又难以维持工资支付。小区面广人多,加上以前物业遗留问题复杂,管理经验不足,弄不好还可能造成更多的问题。丹桂小区的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物业管理如何使小区业主能享受优质、全方位的服务。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已逐渐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的推进与发展,改善了广大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社区建设。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物业管理收费难是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羁绊。传统的福利住房消费观念的惯性、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不符等现象制约着收费问题的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的义务之一是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在物业管理中也应该贯彻“谁享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以形成物业管理资金的源泉。二是物业管理的队伍建设滞后于物业管理发展水平,由于管理人员服务不到位,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较多,影响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三是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尚不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尚未出台,加之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相互间缺乏沟通与联系,近两年因此引发多起纠纷。

    目前的物业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业主无选择权,被动接受有资质或没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为此,笔者就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提出两点意见:第一,要推进依法治业。要抓紧制定与《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部门规章;明确建设与管理的权利,逐步推进分业经营;制定与住房制度改革相衔接的物业管理消费货币化政策;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促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第二,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制定“分等分级、质价相符”的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清理整顿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

    小区是社会的基础单位,在小区治理中需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进一步理清社区、物业、业主三者各自的功能定位和行为准则,使之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唯其如此,才能共建和谐社区。

      作者:王建国 责任编辑:王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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