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灵活、轻便和快捷的特性,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在梅城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电动自行车,但由于随意停放,使得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条“生财之道”,偷窃电动自行车,从中牟取暴利。
从2008年10月份以来,梅城辖区内盗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电瓶案件高发,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连续作案,气焰十分嚣张。盗窃电动车案的案发时间大都在深夜,民警通过现场走访,也没有了解到有价值的线索。一时间,梅城辖区群众意见纷纷,民警们也感到了无形的压力。
梅城派出所民警多次研讨分析案情,根据报案人讲述的情况,他们发现一个规律,大多数被盗的电动车都是随意停在街面上的。
根据这一作案规律,派出所民警一方面调整勤务时间,合理安排警力,对案发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进行巡逻盘查,力争抓获现行;另一方面对可能的销赃场所、行业进行走访摸底调查,希望从中得到破案线索。
由于梅城派出所辖区范围较大,民警人手少,光靠民警巡逻,还存在很大的巡逻间隙空档。同时,办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盗窃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作案时懂得避开巡逻重点,伺机作案,这无疑给破案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
一边在抓紧破案,一边又有盗窃案件发生,办案民警在那段时间里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来。通过缜密的分析研判后,民警认为,电瓶车有一个特点,就是要充电,电瓶里的电不可能骑得很远,而从近段时间的发案情况来看,一个晚上就是一辆,应该是一个人作案,很可能就销售在梅城周边的农村。
为了早日抓获盗贼,派出所民警一方面继续通过警民恳谈、治安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同时制作了一批“警方提示”宣传单,对盗窃“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案件高发的地区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盗意识;另一方面抓紧对案件的侦破,并结合市公安局开展的“强巡访、抓现行、保平安”专项行动,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开展巡访盘查。
在多次案情分析会上,办案民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几个特点:作案手段老练,现场不留任何痕迹,反侦查能力很强;赃车应该是连夜销往外地,因为在设卡堵截中都没有发现过赃车的踪迹;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环境熟悉。这些特点综合起来,民警认为,案件的突破口应放在本地有前科的重点人员身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排摸,办案民警掌握了几条重要线索,几名嫌疑对象进入民警的视线。经过进一步的调查侦查,民警锁定了一名嫌疑对象,这个人叫卢建军,是梅城镇高楼下村大桥路人。
卢建军,38岁,没有正当职业,游手好闲的他从1989年开始,曾四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其中三次劳动教养,一次劳动改造。最近一次劳教刑满释放是2008年3月。
梅城派出所民警决定对这名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这时,派出所基础中队的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虽然卢建军居无定所、形迹诡秘,但在村警工作的排摸中,卢建军近一段时间时常在梅城高楼下老家出现,而且几天前还卖掉一辆电动自行车。获悉这条线索后,抓捕行动立即展开,针对卢建军夜晚回家的特点,民警对卢家进行了蹲点守候。
2009年2月12日晚,守候民警悄无声息地靠近走在高楼下村道上的卢建军,猛扑过去,迅速控制了他。经过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卢建军交待了自己独自一人在梅城盗窃电动车、电动车电瓶案件20多起,价值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通过审讯,民警也终于弄清了他的形迹。原来他时常不回老家居住,也不租房,很多时候是住在梅城城东堤坝上的一个桥洞内,并伺机作案的,这也难怪民警找不到他。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根据卢建军的交代,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了追赃。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最终追回被盗卖的电瓶车21辆。4月14日,这些被追回的电瓶车被发还给了失主。
案子虽然破了,但有一些教训值得人们借鉴:不能随意将电动自行车摆放在居民楼下,或商场、医院、网吧门前等公共场所或无人看守的地方,从而让窃贼有机可乘;一旦发现电动车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要买来历不明的电动车,堵死被盗车辆的销赃渠道。
建德新闻网记者:胡晓坤 通讯员:李茂祥 见习编辑:方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