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森林公安乾潭中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无证经营省重点保护野生蛇类案件,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从重处罚。
经调查,被查处的这个酒店在以往的经营中多次违反国家野生动物法规且屡教不改,此次根据群众举报,森林公安收缴了五步蛇三条,共计价值人民币600元整。根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或者超出核准证规定范围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吊销经营利用核准证”,办案民警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了上述处罚。(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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