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幅连续四年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据全市3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79元,比2008年增长10.5%,绝对额增加820元,增长幅度连续四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收入结构继续优化改善,非农收入所占比重达到了84.5%。
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5410元,占人均纯收入比重达60.9%,比上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绝对额比上年增加674元,增长14.2%,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9.6%。其中从非企业组织、本乡地域内非农就业和外出从业劳动所得的收入分别是216元、4054元、1140元,同比分别增长22.4%、13.9%、13.8%,在本乡地域内非农就业得到的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640元,占人均纯收入比重为29.7%,比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绝对额比上年增加14元,增长0.5%;农村居民财产性纯收入人均367元,占人均纯收入比重为4.1%,比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绝对额比上年增加了44元,增长13.6%;农村居民转移性纯收入人均463元,占人均纯收入比重为5%,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绝对额比上年增加了116元,增长33.4%。
当然,我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仍然较低,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总量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88.7%。增收渠道也略显单一,除了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增长幅度保持在两位数外,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使我市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后劲打了折扣。
建德新闻网通讯员:王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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